发生事故日期:1988年7月27日15时25分。
发生事故地点:天津发电一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架子工马xx等三人拆除11号炉钢架2m柱顶部脚手板,邱xx在0m负责监护,马xx,王xx上到8m层发现6.2m层有3人干活,就告诉他们躲开,上边要干活(拆手板)然后继续往上去,到达28.9m处,剪断固定脚手板的铅丝后,准备转到一侧再往下放,在施转木板时失手,木板掉在8m处的槽钢上折成两段,一段砸在40.2m层干活的郭xx(男,35岁,焊工)头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拆脚手板时违章作业失手,木板坠落伤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监护人失职,下面有人干活制止不力。
(3)在拆除前已告诉郭xx等人躲开,但他们没有及时离危险地区,也未带安全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预防措施:
(1)高处拆下的物料应采用安全绳绑牢传递,不得往下扔。
(2)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和标志上下作业经检查确认在各层平台上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后,方能进行拆除工作。
(3)拆除作业现场必须设认真负责的监护人。
(4)上下交叉作业应有隔离措施。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上一篇:违章指挥拆架板 架板滑落砸伤头部
下一篇:装钢瓦方法颠倒 钢瓦翻落四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