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日期:1986年4月18日13时35分。
发生事故地点:洛河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建筑工地吊装小组在起吊2号锅炉间28米层K1、K2连接梁就位时,发现靠近锅炉体内侧有钢筋制作的垂直爬梯影响吊装,需要割掉。木工年xx从气焊工那里要过割炬自己动手割爬梯。割下的爬梯太热,年感到烫手,就将爬梯甩下,正好打在来上班的钢筋工王xx头部,打穿王(男,39岁,钢筋工五级,本工种工令十六年)的安全帽和布帽,造成颅顶骨粉碎性骨折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木工年xx不是气焊工,擅自动用气焊,已是违章作业,且又对被割物乱抛乱扔,造成落物伤人,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气焊工陆xx工作配合不主动,劳动纪律松懈。
预防措施:
(1)严禁从高空乱抛乱扔任何物体。
(2)高处切割要事先将物绑扎牢固,防止坠落伤人。
(3)非气焊工严禁操作气焊工具。
(3)非气焊工严禁操作气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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