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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长料一人操作 木刺入左眼身亡

2010-07-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生事故日期:1979年9月25日15时45分。 

  发生事故地点:吉林火电二公司房产修建队木工间。 

  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孙xx使用电锯窗木料,将一块40×60×2590毫米木料改冲成30×40毫米的方子,当方子推进锯口940毫米,还剩650毫米长时,方木受锯片弹动而被弹断,一块锥刀形状木刺飞出,刺入孙xx(男,57岁,六级木工,本工种工令二十三年)左眼角里侧部位,因刺进140毫米深,伤及脑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锯40×60×2590毫米的方木应一人推料一人接料,孙一人操作,造成已锯开的料被锯片弹动,将方木弹断,飞起木刺造成事故。 

  预防措施: 

  (1)使用锯床锯长料时应两人操作。 

  (2)锯料前应把边梢不成材部分先截断。 

  (3)严格遵守锯床操作规程,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