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及概况
1983年2月24日,某某电气服务公司在吉土线升压(6.3kV升压到lOkV)工程施工中,施工时正是冬季,采用打钎子做地锚。张某某扶钎子,张某用大锤打钎子,钎子头打劈的铁渣飞出时,打在扶钎子的张某某右眼瞳孔边沿上,经多方治疗无效失明。
事故原因及教训
违反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进行石坑、冻土坑打眼或打桩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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