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16日,某锻造厂针对现场作业环境存在的问题,组织干部劳动,在劳动中由于缺乏监护,造成一人伤害事故。
事故经过:
5月16日某锻造厂针对现场作业环境存在的问题,组织干部劳动,金某某(男,49岁)在模锻车间参加大修工地的整改劳动。10时许,需要将10t锤的4根废立柱吊运移位,每根立柱高3.7m,相隔1.5m,两根为一组相对而立,立柱上遗有四根4.1m×0.22m×0.2m的枕木。机动科副科长张某某负责指挥吊移工作,技术员谢某某登上立柱负责挂钩,将三根枕木吊移后,张某某、谢某某将余下的一个枕木暂时留下做“过桥”用。在吊移第一个立柱后,张某某见地上有两根铣床导轨影响第二根立柱的就位,就去搬,由于导轨重搬不动,金某某见后即过来帮助搬。此时站在西南立柱上的谢某某说了一句:“我把枕木推下去!”因车间内正在生产,现场噪声大,没人听见,谢某某未见人答话,即将搭在此立柱上的枕木的一头向西推下,枕木的一头触地后,另一头向东南方向弧形移动落下,击中金某某的背部,造成右第4、5肋骨骨折,头部挫伤。
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谢某某在推枕木时,对现场人员活动情况观察不够,加之经验不足,判断失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机动科副科长张某某在负责整理大修工地的劳动中,组织指挥不力,多人多层次作业无专人监护及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在工厂、机关、学校组织的劳动中,如果组织不当,安全监护不够,就容易发生各种事故,只是事故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其原因,一是临时性劳动,组织、指挥上不够严密,存在着缺陷。二是参加劳动的人员多数缺乏经验,相互之间也缺乏配合。所以在组织人员劳动时,特别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预先判断并消除存在的隐患,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同时需要有人进行安全监护,时刻提醒大家注意安全,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
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劳动的组织领导者要提高安全意识,同时也要提高参加者的安全意识;在具体组织、指挥中,对难度大、危险程度高的多人交叉作业,必须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采取安全措施,设立监护人,搞好监督检查,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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