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时间:2004年1月11日9时20分
二、事故地点:地面筛选楼手选皮带机尾滚筒处
三、事故类别:机电事故
四、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五、伤亡情况:死亡1人
六、事故经过:
2004年1月11日9时20分,刘某及孟某等人在筛选楼进行维修皮带尾两侧护板时,孟某发现皮带机机尾处底带上有一个锚盘,在未停机的情况下,就用铁棍欲投出未果,刘某就接过孟某手中的铁棍,伸手投锚盘,不慎被运转的皮带机尾滚筒将手臂卷入,造成肩部拉伤挤伤头部,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系颅脑严重损伤致死。
七、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死者刘某违章操作,在明知未停机的情况下伸手投底带上的锚盘,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不到位,工区管理安排工作不全面,疏于对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2、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联保意识差
3、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在检修设备期间或发现运行异常及处理故障时未执行停机停电制度。
八、防范措施
1、强化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按章操作的自觉性,增强职工自保、互保和联保能力。
2、强化机电设备检修期间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的落实,严格执行停机、停电闭锁制度。
3、加强对薄弱人物的排查与帮教,消除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人的不安全因素。
4、加大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强化对零星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狠反“三违”,堵塞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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