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2006年8月30日上午10点45分,连铸板坯平台大包到站,岗位生产人员升起2号中包车准备进行正常的开浇作业,当中包车向浇铸位行进的过程中距浇铸位约70cm,中包车不动作,反复试车两次无效,这时在现场的当班自动化电工黄守志告诉中包工刘阳反复试车,又试了两次之后中包车仍不动作。黄守志通知班长郝广明填写临时安全措施后,上到大包平台检查,发现中包车护板变形,顶住机械限位导致中包车无法行走。此时,中包工刘阳已将中包车向预热位开出一段距离并再次打快速档驶向浇铸位,黄守志单腿跪在大包平台上将护板压下,限位恢复,中包车突然行走,以6m/min的速度驶至浇铸位,将黄守志头部被挤到中包车扶梯护栏与大包平台之间,造成颌骨骨折、枕骨骨折,现正在中心医院接受治疗。
事故原因:
1、黄守志在处理限位故障时,在既未履行挂牌制度也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独自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中包车电缆拖链弯曲造成中包车护板变形,导致中包车无法行走,黄守志在对作业环境确认不足的情况下,触动护板,致使中包车突然恢复行走将其挤伤。是此事故的另一原因。
防范措施:
1、维修人员在处理紧急突发性故障时,除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外,必须保证两人以上共同作业,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严格执行挂牌摘牌确认制度,在没有摘牌和取得维修人员许可的情况下,岗位人员严禁擅自操作设备。
2、维检中心和自动化作业区在日常的设备点检过程中要加强责任心,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生产岗位人员在维修人员处理临时故障时要加强与维修人员的配合与联系,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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