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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车撞倒档头 工作辊翻倒撞人

2010-12-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

  2006年12月29日上午8:20,马钢第一钢轧总厂职工胡XX(男,36岁,点检三车间机械点检工)和五名检修人员根据作业长工作安排负责酸轧主跨0307#改造后行车的负荷试车工作,原计划用中间库行车吊运负荷试车用的轧辊,因中间库行车正在给平整机上料,临时改用地面轧道式平板车倒运负荷试车用轧辊。8:50分平整机工作辊放好平板车上后,胡X开动平板车向北运行,却按错运行按钮,平板车向南反向运行,胡急忙按紧停按钮,慌张中仍然按错,平板车撞到轧道档头(平板车与档头约1.5米),造成平板车上的一组工作辊因惯性翻倒,胡躲让不及,双腿被撞骨折。

  事故类别:物体打击

  二、事故原因、性质和处理

  1、直接原因:

  胡X操作运行按钮失误,平板车反向开动,后采取处理措施不当,平板车撞到挡头,工作辊因惯性翻倒,胡躲让不及是造成这起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作业区任务安排时,对工作的交底不清,多种设备混装平板车,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

  (3)机旁备件位置摆放不妥当,挡住了伤者退路,使事故损失扩大。

  (4)操作者对平板车操作按钮不熟悉,自我防范意识不强。

  事故性质: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处理意见

  (1)胡X操作确认不够,操作失误,是导致这起重伤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因受到伤害,免于处罚。

  (2)作业长许XX对工作交底不清,多种设备混装平板车,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负次要责任,给予扣2000元的处罚。

  (3)点检员徐XX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负有一定责任,给予扣500元的处罚。

  (4)点检三车间主任利XX负有管理责任,给予扣2000元的处罚。

  (5)点检三车间安全员胡XX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给予扣600元的处罚。

  (6)根据一钢轧总厂《2006年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规定,扣全厂职工人均30元;扣点检三车间全体职工当月人均500元。

  (7)对事故其他责任者,要求点检三车间给予适当处理。

  整改措施

  (1)过跨平板车操作开头移到平板车的侧面,改为点动操作。

  (2)过跨平板车上面的枕木两头缩短600毫米,定期更换枕木。

  (3)清理端头周边备件,保持安全环境。

  (4)使用平板车倒运轧辊,不得与其它备件混装。

  (5)事故通报全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熟练掌握使用的设备。

  (7)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监护和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