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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28物体打击事故

2011-03-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及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010年5月28日,泰兴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某调压站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一辆运输混凝土的卡车在升起车厢卸混凝土时,由于固定井架和吊篮的绳子断裂,井架和吊篮下滑,正在车厢上卸混凝土的李某直接被冲到基础坑内,埋在吊篮和混凝土中。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0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死者瓦工李某,安全意识淡薄,在明知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然上车操作。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1)泰兴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工程施工方,委任不具备资质的赵某担任项目经理;李某等工人进场作业后,该公司未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对施工现场开展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能有效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2)施工现场负责人丁某,在明知车厢前端装有井架和吊篮的情况下,违章指挥,要求驾驶员将车厢升高,当车厢与水平面形成一定角度时,导致井架和吊篮下滑,造成事故发生。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相关企业要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公司所有员工的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有效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及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要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章执行。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执法检查,对于各类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