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3 月19 日,在某水库厂房后边坡拆架工作中,由于施工人员不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向下溜放管子,结果造成一人被砸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
1997 年3 月19 日,在某水库厂房后边坡的喷锚任务中,陈某某班承包了右边坡拆架工作,请副队长梁某某参与生产监督领导工作。作业前,主管队长召集梁某某和班长陈某某,交代了拆架作业的3 条安全措施。其中第二条是: “钢管要用安全绳拴好后下放,不准向下丢扔或顺山坡流放。” 当天10 时前的拆架作业按上述措施执行,安然无事。10 时30 分,旁边的施工工地急需钢管搭设脚手架和平台,副队长梁某某看坡下作业面无人,便叫拆架班的毕某某、徐某某: “放点管子下来,我看安全。” 于是顺着山坡集水线溜下10 多根钢管,被横架挡住。主管队长在下面看见边坡上有人溜放管子,当即大声叫喊制止。当天下午,梁某某到厂房尾水闸主持处理水泵抽不上水的问题,不在拆架现场,陈某某班依然顺着山坡溜管子。3 月19 日下午,陈某某班继续拆架子,顺着山坡溜管子。15 时40 分,毕某某将小工传递过来的一根3 m 长的钢管,由约285 m 高程顺斜坡开阔地溜放时,管子横着滑下,跳落到正在开挖升压站的工作面上,击中了沙石料厂副队长朱某某的后脑部( 朱某某未戴安全帽) ,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陈某某班在拆架作业中,不顾周围环境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忽视安全违章施工,错误地将钢管由斜坡开阔地溜放。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作业现场无专人负责安全检查监督,副队长梁某某作为现场施工领导,不但不坚持安全管理措施,反而纵容指挥违章作业,无视安全。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施工队领导不重视安全,带头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因此,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首先是对施工队领导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其次,拆除脚手架作业要预先制定安全措施,并让参与作业的每一个成员都熟知,并且要严格执行脚手架拆除的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在拆架现场要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 对不听劝阻一再违章的人,要立即停止其工作,并严肃处理。再次,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上下作业时间尽可能错开,防止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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