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9日6时10分,马钢第二钢轧总厂炼钢分厂丙班3#炉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清查工陈xx脾脏破裂摘除。事故等级为重伤。
陈xx,男,42岁,83年11月进厂,清渣工。
事故经过
2007年7月9日丙班大夜班,约6时15分,某#炉第14#炉准备下枪吹炼时,发现16.7米氮封处氧枪被渣子卡住下不到位,炉长谢xx安排摇炉工左x带着撬棍和另一人上去处理,同时将炉口摇向出钢的位置。很快积渣被撬掉,渣子从氮封口落到炉体后于落入炉坑,碰到正在炉坑装推渣器准备推渣的清渣工陈xx左侧腰部,造成脾脏破裂摘除。
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上下作业时末联系确认而导致事故发生,属违章作业。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
1、丙班某#炉炉长谢xx在处理氮封口结渣前,未按规定通知清渣工在上面处理结渣时不得进入炉坑作业,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违反了炉前工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四条。
2、清渣工陈xx进入炉坑作业前也未通知炉前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3、职工人个安全意识不够,安全管理不严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防范措施
1、在全厂通报“7•9”事故,利用班组安全活动,组织职工认真讨论,举一反三,吸取深刻教训。
2、重申上下作业时,双方必须互相联系方可作业的管理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组织职工重新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厂开展“学规程,反违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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