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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式脚手架倒塌1死5伤事故案例

2014-08-07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某地铁工程位于十字路口下,为双柱三跨岛式站台设计,为确保进入车站地段的施工安全,根据设计要求需在风道底部先开挖南北两个小导洞,并在其内施作风道衬砌的两条地梁。地梁钢筋骨架由ф28主筋,ф16腹筋,ф10箍筋组成,总重17.9T,钢筋骨架利用ф48钢管搭设支架定位进行施工作业,在梁体混凝土灌注前,拆除钢管支架。

  当日当班16名作业人员分成四组,同时进行绑扎箍筋作业,由于主筋间距小,支架横杆挡住箍筋不好绑扎,现场作业人员向当班副班长请示把支架扫地横杆拆掉,副班长便布置隔一根拆一根.于是四个作业组各拆除了一根支架扫地横杆后,继续绑扎箍筋。

  19时50分,作业人员在向上提拉箍筋过程中,支架连同已架设的钢筋向小导洞进口方向倾覆,将5名在支架中层和下层作业人员压在钢筋下,造成1死5伤。

  二、原因分析

  1、地梁支架没有按照承重架子的标准进行搭设;在使用过程中部分承重杆件被拆除后,致使支架受力状态发生变化,削弱了结构抗倾覆能力,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按照《脚手架支搭规程》规定,承重架子的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大横杆间距不得超过1.2m,小横杆间距不得超过1m,必须设置与地面夹角不得超过45—600的斜支撑,架体中间还应设置剪刀撑,才能保证架体的稳定性。当支撑地梁的扣件式钢管支架承载重量已经大大超出一般承重脚手架(承重脚手架载荷270㎏/m2)允许的载荷,本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加大支架的承载能力和加强架体的稳定性。但是,事故发生前搭设的支架立杆和大横杆间距达到2.0m(立杆间距超规定0.5m,大横杆间距超规定0.8m),且只在长26.67m支架的一侧设置了3根斜支撑。使用过程中,作业人员又擅自拆除了支架中连接杆件5根,最终导致架体失稳倒塌。

  2、安全、技术管理不严,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⑴项目部技术部门对地梁施工安全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承重脚手架的技术标准组织设计和制订搭设施工方案,考虑架体稳定性时认为“以前曾这样搞过”而凭经验办事,对架体抗倾覆措施考虑不全面,地梁钢筋施工技术交底会和下发的书面交底书内容不够详细具体;地梁架子搭设完毕后,也没有按规定组织验收便投入使用。

  ⑵支架的搭设未使用专业人员,而是由开挖班班长和钢筋班副班长带领工人凭经验搭设;使用中,当班副班长自认“艺高人胆大”未经项目部技术部门批准,对本身整体稳定性差的支架,又违章拆除扫地杆4根和顶层横杆1根。

  ⑶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对支架的搭设不按事先设计,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程序办事,对支架使用过程中的稳定状态检查不严、不细,未能对架体的稳定性提出意见;检查中对违章拆除扫地杆4根和顶层横杆1根的随意性施工未能及时发现或制止。

  ⑷在违章拆除支架上的连接杆件5根情况下,工人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3、监理人员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方没有施工方案的情况下进行支架搭设和地梁钢筋绑扎作业,未能及时予以制止。

  三、应汲取的事故教训

  1、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脚手架工程从编制施工方案,设计(验算),搭设;搭设中的监督检查,搭设后的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不得凭经验而马虎,凑合,满不在乎,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去简化作业和疏于监督。

  3、脚手架既要有足够承载能力,又要具有良好的刚度(使用期间,脚手架的整体或局部不产生影响正常施工的变形或晃动),其组成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必须设置纵,横向水平杆和立杆,三杆交会处(主节点)用直角扣件相互连接,并应尽量靠紧。

  ②扣件螺栓拧紧力矩应在40—65N.m之间,以保证脚手架的节点具有必要的刚性和承受荷载的能力。

  ③在脚手架和建筑物之间,必须按设计计算要求设置足够数量并分布均匀的连墙杆。

  ④脚手架立杆基础必须坚实,并有足够承载能力,以防止不均匀的沉降。

  ⑤应设置纵向剪刀撑和横向斜撑,以使脚手架具有足够的纵向和横向的整体刚度。

  4、登高架设作业,是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架子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年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专业人员。

  5、要学法、懂法、执法,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干部自身的管理行为和工人自身的作业行为。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爱护企业,用优秀的工作质量保障工序作业的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