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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IS014001贯标认证中需重视的几个问题

2005-12-29   来源:化工安全与环境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新形势下,企业需要对内对外树立良好的形象。随着员工素质的提高及中国石油境外上市,企业员工对安全舒适工作环境的需求日趋强烈,企业需要以良好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绩效取信于员工,取信于社会,顺应世界潮流,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管理模式。石油化工生产具有高能源资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的特点,客观上要求建立一套系统化的管理体系,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石油化工装置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大量水、电、汽、原油、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同时产生大量废水、废液、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在市场经济形势下,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是企业赢得竞争的根本途径。因而推行环境管理体系的工作难度也随之加大,兰州石化公司在推行QHSE三标一体化认证中就有此切身体会,这里仅对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中容易忽视的问题加以归纳并简略分析,供同行在环境管理体系贯标工作中参考。
    一、环境因素识别不充分、评价不准确
    1.环境因素中没有把危险废弃物识别出来。例如:办公场所没有把氟里昂(空调)、废墨盒、废有机玻璃鼓等危险废弃物和相关方小车漏油(异常状态)、鸣喇叭等因素识别评价出来;对“三种状态”下的环境因素识别不全,如对火灾、爆炸等异常和紧急状态下的环境因素没有辨识;分析测试中心没有将实验室的火灾列入环境因素,用过的试剂瓶也没有辨识;使用叉车的单位没有将废弃电瓶识别为环境因素;能源、资源消耗问题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中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如资源、能源的消耗未列入环境因素。
    2.重大环境因素的确定不准确。主要是对重大环境因素的评价准则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对通过日常管理措施能有效控制但有重要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没有列入重大环境因素中;电气车间未将变压器油中氟氯联苯识别为重大环境因素,未提供氟氯联苯的回收处理证据;某厂原料车间没有把危险固体废弃物离子更换树脂辨识为环境因素,这应是一项重大环境因素;储运单位在做环境因素识别时没有考虑储罐原油泄漏后对环境造成的潜在重大影响;对废油抹布、酸碱中和池底泥等危险废弃物的影响评价为一般,没有从管理的角度考虑其环境影响;对危险固体废弃物没有辨识为重大环境因素。
    3.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环境因素识别不够。如工程、机动部门对设备选型方面的环境因素识别(关注)不足,检、维修风险评价中缺乏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和处置;对检、维修施工作业中相关方所产生的危害、环境因素也未进行识别;技术部门未识别出“规划与设计过程”的环境因素,大型环保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项目无安全与环境评价;安全环保部门在火灾预案中对灭火以后的废水、废气和废残渣排放处理、废气检测等环境因素没有识别控制;部门岗位职责中缺乏环境方面的职责。
    二、环境法律法规识别和评审存在缺陷
    主要是法规识别不充分、不准确,其实用性和针对性不强。如某些单位与自身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不相关的国际公约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识别列入法律法规清单中,综合管理部门未识别出绿化过程中,有关农药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废气排放烟囱的单位没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识别、评审与传达;某生产过程中涉及窑炉的分厂,其法规清单中未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识别;电气车间法律法规目录清单中未收录国家有关氯乙联苯污染物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三、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缺少或不完善
    主要反映在应急预案中缺乏事故状态下环保问题现场处理的具体措施,对事故救援处理时的环境问题没有足够的识别,预案措施不完整,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如某车间《机动类事故应急预案》中有设备管线泄漏时现场处理和人员抢救的内容,但缺少环保处理具体措施;某厂酮苯脱蜡车间的溶剂原料设备泄漏预案,预案中没有考虑泄漏物对环境的影响,油、蜡、溶剂外泄已识别为重大环境因素,但应急措施只考虑到安全方面的影响,缺少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考虑;涉及丙烯腈物料的装置对丙烯腈罐泄漏等环境因素都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某厂对发生泄漏时直接排到污水处理厂的盐酸罐泄漏应急预案中,没有明确与污水处理厂联系的方式;某污水处理厂提供的《污水处理厂突发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氯气泄漏演练中,没有通知现场监测和告知相关方的记录。
    四、现场违章排放的环境问题仍然存在
    如炼油厂某车间氨油分液罐,切废油操作时,废油切入下水井;某仪表车间的相关方装修现场刷油漆的毛刷放在水中没有处置;污水处理厂化验室的废旧试液直排,没有作为危险废弃物控制。
    五、重大环境因素控制和日常环保检查、污染控制措施及整改等相关管理不完整
    如某厂烯烃车间对装置连续半月排油含量超标采取的措施为强化检修制度,强化检修环保意识,杜绝用水冲地,组织人员对化污地沟进行清理,但未能提供整改的相应记录;某厂安全环保部门未能提供厂级重大环境因素运行控制检查记录。
    六、环境体系目标与现有环保目标管理未有机融合
    QHSE目标指标中针对环保问题制定的目标指标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有些重要的环保管理指标没有考虑进去。如某厂丙烯腈车间QHSE目标中缺少污染事故和环保装置(如焚烧炉)开工率等重要环保管理指标;某生产技术科未将综合能耗列入QHSE目标中。
    七、环保作业指导书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如某油品储运单位铁路运输车间洗车投用方案中规定隔油池油面厚度达0.5m以上,应进行抽提污油,检查现场操作工未能准确说明操作程序要求,现场也未能提供出洗车投用
方案。
    八、环境监测数据有超标现象
    有的单位对环境监测超标情况没有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和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某厂化污取样口监测统计表中1—12月份,COD多次超标,所制定的预防纠正措施作为环保技术措施隐患冶理项目上报公司仅等待批复;某车间2004年1—6月环境监测日报中的个别化污COD和空气悬浮物超标现象没有相应的原因分析和处理情况的记录;某二级单位提供的非甲烷烃气体排放监测报告中监测点不具体,没有排放高度和排放速度,也没有本地环保局确认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