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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QES管理应急预案

2007-07-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管理应急机构:  

  本项目经理部成立以     为组长的事故应急小组,组员有:  

  二、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  

  质量管理:当发现一般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指导操作人员进行纠正;对重大不合格,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书面的专项处理方案,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然后实施纠正。

  环境管理:

  1当发现施工中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污染路面或石灰油等材料运输过程中有遗撒现象污染路面时,应立即停止运输进行补救,并组织人员清理路面,同时采取措施预防类似现象发生。

  2当发现现场有扬尘时,立即查明原因,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当发现现场有枋木、板材长料短用,落地灰不及时回收,养护水任意流放等材料能源浪费现象时,立即进行制止纠正。

  4当现场有泥浆污水未经沉淀便排放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满足排放要求。

  5当发现抽地下水引起周围地裂、地陷等现象时,立即停止施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

  6土方施工导致地下供水、电力、电讯管网中断,立即停止施工并迅速通报主管单位进行组织补救、维修。

  7噪声排放超标时,应停止作业,检查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处理,必要时更换或采取其他措施控制噪声排放。

  职业健康按管理:

  1触电急救措施: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首先迅速拉电闸断电或用木方、木板等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接触电器部分离开,然后抬到平整的场地进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2摔伤急救措施:

  当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

  3食物中毒急救措施:

  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并拨打急救电话120。

  亚硝酸纳是搅拌混凝土的添加剂,其形状很象食用的大粒盐,有人叫它“工业用盐”它是一种有毒物质,千万不要当作食用盐使用。

  4发现火险的处理措施:

  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源补救。当火势较大,现场无力补救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5煤气中毒急救措施:

  冬季采暖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装炉具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安装炉具,防止发生煤气中毒。

  发现有人煤气中毒时,要迅速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或装中毒者穿暖抬到室外,施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

  在井(地)下施工中有人了生中毒时,井(地)上人员绝对不要盲目下去救助。必须向下送风,救助人员必须采取个人保护措施。并派人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有关卫生主管部门。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时,应及时拨打119、110或120求救。  

   三、事故的报告: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目击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按规定程序逐级或直接报告公司经理。

  公司经理知道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快速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工地劳动部门、公司生产部质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市、区工会。

  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地点。

  2发生事故的日期、时间。

  3事故的简要经过,原因和采取的抢救措施。

  4伤亡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工种、职务、伤害程度。

  5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等。  

   四、事故的调查

  1事故的现场处理: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救护伤者,采取有交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保护好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做好标识,事故现场未经调查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变动或恢复生产。

  2组成事故调查组:

  (1)|轻伤、重伤事故调查,由公司经理组织生产部、总工办、工会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调查,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工地所在地区的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成调查组,邀请人民检察院或者有关人员参加调查。

  3事故调查方法:

  (1)物证材料搜集。

  (2)事实材料搜集。(包括受害人、肇事人情况、设备状况等)。

  (3)证人材料搜集。(旁证人目击者、证见记录、口录、代笔、证人签字并按手指模,写上日期)。

  (4)事故现场概况搜集。包括现场全貌残骸痕迹,平面图,剖面图,现场摄影材料等。  

  五、事故的分析:

  事故分析就是指对伤亡事故发生的条件、原因和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事故原因分析是事故分析的核心。

  1事故伤害分析:

  (1)受伤部位:(身体何处受到伤害)。

  (2)受伤性质:(受到何种伤害)。

  (3)起因物:(哪些物体或物质直接作为有害物质引起不安全状态发生)。

  (4)致害物:(什么物体或物质直接导致了伤害)。

  (5)受害方式:(受害者与致害物是如何发生接触的)。

  (6)不安全状态:(哪些有害物质条件或有害环境导致伤害方式的发生)。

  (7)不安全行为:(什么行为导致了伤害方式的发生)。

  2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①物的不安全状态,表现在防护、保险号装置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等。

  ②人的不安全行为,表现在操作规程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

  ③物体存放不当,冒危进入 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重物下作业等不安全动作,违反安全规程的不安全行为。

  (2)间接原因:

  ①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②培训教育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③劳动组织不合理。

  ④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⑤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⑥没有或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⑦其他。

  3事故责任分析:

  ⑴直接责任者:行为人的行为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对重大损失的结果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人。

  ⑵领导者责任:行为人与重大损失事故了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

  ⑶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其行为与重大损失事故的发生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人。

  ⑷间接责任者:行为人的行为与重大损失结果之间有着间接的联系。
  

  六、事故的处理:

  事故的处理包括:

  ⑴善后处理:即事故抢救、现场保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经济损失程度计算、受伤者救治、死亡者丧葬。职工及其受害者家属作补偿、灾后生产、生活的安排等。

  ⑵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和结案。  

  七、有关规定:

  ⑴事故调查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工会组织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⑵企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书后30天内提出处理意见,申报劳动部门,劳动部门应按审批权限审批。

  ⑶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日内结案,特别情况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处理应以正式下达处理结论文件为准,并公布处理结果,结案报告应报劳动工会备案,同时报送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备案。

  ⑷事故处理审批权限:

  ①轻伤事故企业单位处理结案。
  ②重伤事故由企业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征求同级劳动部门同意后审批复结案。抄报同级劳动部门和总工会备案。
  ③一次事故死亡1至2人的重大伤亡事故由劳动部门审批。
  ④一次事故死亡3人的重大伤亡事故由县、市、省人民政府直至国务院主管部门劳动甚至国务院审批。


   八、事故分类:

  (1)人身伤害程度分类:

  ①轻伤:是指职工受伤后休息损失工作日1日以上低于105是以内的失能伤害。

  ②重伤:是指职员受伤后休息日等于或超过105日失能伤害。③死亡。

  (2)死亡事故:

  ①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

  ②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和事故(含3人)。

  (3)事故类别:指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脱落、倒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等。

  (4)划分因工伤亡事故和非因工伤亡事故界限:

  ①工人时间:即发生在工作时间内(含加班点)。

  ②工作地点:在工作岗位上或企业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

  ③工作性质:因生产或工作引起(或与生产工作有关)或从事对社会有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