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油品进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及减少环境污染。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品的搬运、储存、使用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油品的搬运、储存、使用和管理。
3 职责和权限
3.1 资材部负责油品的搬运、储存的管理
3.2 制造部负责油品的使用和管理,以及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和处置。
4 过程描述
5 工作程序
5.1 油品的分类
5.1.1 油品的分类主要分二大类:
a) 燃油
b) 能油
5.1.2 资材部对各类油品的搬运、储存制定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库存数量,设专人管理、设专门存放的区域。
5.1.3 按以上分类分别对各类油品的使用、管理制定管理规定,应明确使用的方法、数量、现场存放区域设置、专人管理、对油品的包装物的处置方法等。
5.1.4 按分类分别对各类油品的灾害性事故的预防、应急和处置等制定办法,明确油品在储存、使用中预防事故发生时应急的具体措施和处置的方法和内容。
5.2 油品的搬运
5.2.1 资材部物资仓库在搬运油品时应注意轻拿轻放,禁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5.2.2 在搬运油类时应注意远离烟火。
5.3 油品的储存
5.3.1 物资仓库的设施、条件应符合安全、消防规定,并根据其油品的特性、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
防爆、泄压、防火、防毒、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堤围等安全设施。
5.3.2 仓库应确保阴凉、通风,避免高温或受阳光直接照射。
5.3.3 在油品入库前应对包装的容器进行检查,防止泄漏,拒收无明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标识的油品入库。
5.3.4 油品的入库及管理,执行《仓库管理规定》。
5.3.5 对库存的油品应标识入库日期,注明有效期限,尽量做到先进先出,避免油品变质或过期。
5.3.6 仓库应有明显的禁止用火、吸烟的标志。
5.3.7 仓库内应配备灭火设施、报警装置。
5.4 油品的使用和管理
5.4.1 生产现场使用的油品要有明显的名称、规格、标志。
5.4.2 对危险、有毒、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的油品作危险警告标识。
5.4.3 在油品的使用区域,设置安全、消防设施,具体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5.4.4 盛装油品的容器,在使用前要进行检查,防止泄漏。
5.4.5 危险油品的装置,应确保密闭,并设置防爆、泄压的设施。
5.4.6 因过期或失效而需销毁、处理易燃、爆炸、有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油品,保管人员应填写HW-B05“废弃油品销毁处理申请单”,部门领导审核、主管副总批准后,制定销毁安全措施,并由保卫人员一同参与销毁,防止意外发生。
5.4.7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对使用中的油品进行管理。
5.5 油品灾害性事故的预防、应急和处置。
5.5.1 在仓库和生产线现场设置安全、消防设施,指定安全人员。
5.5.2 负责人员负责每日的安全巡视,做好灾害性事故的预防、应急和处置工作。
5.5.3 综合办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的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实整改,具体执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5.4 油品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具体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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