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消除有害作业可能导致职业病对员工的危害,从而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2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有害作业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培训教育、防护与管理。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有害作业可能导致职业病的管理。
3 职责与权限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管理,负责对有害作业可能导致职业病的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
3.2 综合管理部(科)负责劳动防护品的配备及对有害作业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处理。
3.3 各部门负责落实日常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健康与管理,由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4 过程描述
图一 有害作业和职业病管理程序流程图
5 工作程序
5.1 公司有害作业及可能发生职业病的工作范围
喷塑、丝网印刷、前处理、发泡预混、发泡、焊接、操作冲床、化验、高温作业等。
5.2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害作业和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工种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使其具备相应的操
作技能与预防知识。
5.3 综合管理科参照国家对职业病的分类方法,结合本公司实际,不定期对本公司岗位可能发生职业病进行调查、辨别及登记,填写好AQ-B24J “有害作业可能导致职业病登记表”;并上报一份到综合管理部备案。综合管理部配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有害作业的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填写好AQ-B25J “有害作业可能导致职业病员工健康登记表”。
5.4 对各有害作业劳动过程及有可能患职业病的职工采取预防与防护措施。
5.4.1 喷塑作业与无害作业场所分开,应设有自动报警装置和通风设施,有洗浴室、更衣室,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护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并予以一定的岗位津贴。
5.4.2 丝网印刷工、前处理工、化验工应配备防护口罩、防护服,作业场所应有操作规程,并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
5.4.3 冲床工应配备护耳用品(棉花或耳塞)、劳保用品等。
5.4.4 发泡工、发泡设备维修工及发泡预混工应配备防护服(手套、围裙)及防护口罩。并予以一定的岗位津贴。
5.4.5 焊接工应配备手套、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防护设施。作业场所应有操作规程。
5.4.6 对全员的工作场所应配备解暑设施:电风扇或空调、开水桶、冷饮及解暑药品等。
5.5 设备部应根据设备设施的改进适时修订或更换操作规程。
5.6 综合管理部门应不定时组织对健康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形成记录,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健康卫生状况的日常检查,并形成记录,若有职业病、事故事件发生则按Q/XJC 033 Q/XJ G 1304 《事故、事件处理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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