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安全评价过程中所聘用的技术专家具备相关专业的必要的水平和经验,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展安全评价工作需要的技术专家的聘用和考核。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主持技术专家的资格评定工作。
3.2办公室负责技术专家的聘用。
3.3办公室负责技术专家的业务考核和技术档案管理。
3.4安全评价部负责技术专家的日常管理。
4管理内容:
4.1技术专家的资格评定工作由总经理主持。
4.2聘用时对技术专家资格评定条件:
4.2.1工业技术类和安全管理专业大学(含以上)学历,至少六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
4.2.2所聘用的技术专家在所从事的技术或管理工作领域内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或有相应的专著。
4.2.3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4.2.4了解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有关政策和法规。
4.2.5了解安全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4.3日常工作中对技术专家的考核:
4.3.1安全评价人员在实施安全评价过程中要对技术专家所指出的安全隐患和提出的建议整改措施做好记录。
4.3.2安全评价部应每季度对技术专家的工作业绩、工作效果、客户反映情况进行统计。
4.3.3每年底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技术专家进行资格评定,评定分二个方面:工作能力和行为表现;三个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经评定为不合格者视情节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停止聘用。
4 相关文件
XTAP-QMS110-2006《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
XTAP-QMS111-2006《评价报告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