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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011-04-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目的

  施工现场面貌是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也是企业对外展示形象的窗口,在当前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标化管理,逐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才能从根本上预防事故的发生。高水平的现场安全管理,对提高施工现场管理素质,增强企业竞争优势以及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项目经理部所属各施工现场(含加工、制作、维修车间,材料仓库、堆场,办公室、宿舍及临建设施等区域)安全生产管理,是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企业的形象及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经部所属施工现场、施工全过程及全体施工人员(含清包、外协、配合及参观等人员)。

  3 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3.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3.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号令)

  3.1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国经贸厅安全[1999]447号文)

  3.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务院第279号令)

  3.12《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HEE/C.0.06.GC.007

  3.13《安全标化管理程序》HEE/C. 2. 03.gc. 007

  3.14《安全检查程序》HEE/C. 2. 03.gc. 011

  4 职责

  4.1项目副经理对本规定的编制及实施的有效性负责,总工程师、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综合管理部、施工队以及全体职工个人分别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4.2生产安全部为主管施工现场安全标生产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并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4.3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实施本规定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爱护、正确使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主动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遵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5 程序

  5.1 安全管理

  5.1.1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机构、领导网络,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有正确领导、专人负责、严格组织、认真执行。

  5.1.2项经部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并严格按制度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开展安全活动,收集整理安全内业资料,实施安全管理。

  5.1.3项经部必须严格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将“安全第一”具体体现在领导和组织施工生产的全过程之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实现安全工作与生产“五同时”,事事、时时、件件有人管、件件有答复,做到事事、时时、人人、处处有安全内容和要求。

  5.1.4项经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人,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签字确认,留档备查。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考评及奖惩措施。

  5.1.5项经部与各分包单位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5.1.6项经部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各分部分项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控制目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指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奖惩办法。必须把这些管理目标分解到各施工组、施工队。

  5.1.7施工队应与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工伤频率控制目标、文明施工达标目标、承包单位施工中的工伤事故处理协定、奖罚办法等内容。以责任书形式把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确保每个职工能正确理解并明确目标要求。

  5.1.8施工队长为本施工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由其建立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建立由领导成员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建立并记录《安全日记》。

  5.1.9项经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规定,每月对施工队进行考核及记录。

  5.1.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安全设施验收及事故报告,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台帐〉等要求建立的规章制度。

  5.1.11各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浙江省统一安全技术资料台帐(之一~之十二)进行收集、整理安全内业资料,分类装订成册。

  5.1.11.1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管理目标;

  5.1.11.2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5.1.11.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1.11.4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1.11.5分部、分项及分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1.11.6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5.1.11.7安全教育台帐;

  5.1.11.8安全活动记录;

  5.1.11.9工伤事故处理档案;

  5.1.11.10工地安全日记;

  5.1.11.11施工许可证及劳防用品产品合格证;

  5.1.11.12文明施工措施及检查记录;

  5.1.11.13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记录。

  5.1.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组织机构图、安全管理目标等应采用统一的标牌,在现场办公室内醒目处悬挂上墙。

  5.2总平面管理

  5.2.1现场平面管理及围护

  5.2.1.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严格按总平面图要求进行,总平面图的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现场平面布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平面效果图;

  B现场配电箱布置平面图;

  5.2.1.2总平面图必须经项经部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其它平面图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5.2.1.3现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工程进展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必须做到图实相符。

  5.2.1.4本工程处在城区,考虑到美观、坚固、便于书写标语,还是采用砖砌结构,内、外墙普通抹灰,外墙刷二度兰白相间的有色涂料,红色油漆横向书定标语。标语内容海城花园D标段由中国核工业二二公司承建成,由中信房产开发、由宁波国际经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等。

  A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大门(门洞高、宽尺寸4m×6m)及门卫室,并且建立门卫制度。

  B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C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围档应书写公司标志、宣传标语,悬挂公司司旗及彩旗,重大活动及节庆日应在现场悬挂司旗及彩旗。

  D围护、大门、门柱等处的安全、宣传标语,司旗及彩旗的规格及标准组合应参照《企业形象视觉识别系统》。

  5.2.2场地与道路管理

  5.2.2.1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现场主干道路面必须经过处理,场内其它次要道路也要相应进行处理。

  5.2.2.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留有消防车进出的通道。并随时保持畅通。

  5.2.2.3施工场地及道路应保持畅通、平坦、整洁。

  5.2.2.4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5.2.2.5场区内需要清除障碍物、挖掘道路、断水断电、动力线路以及动火、爆破或修改总平面图等,必须书面上报,经施工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5.2.3材料堆放

  5.2.3.1所有进入现场的物资、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等)都应按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进场,并按品种、规格、型号及使用部位堆存在规划的区域内。并采用标牌标识,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状态等。

  5.2.3.2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应分类、分库存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5.2.3.3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应集中堆放,不用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退场。

  5.2.3.4已出库器材及运入现场的材料由使用或安装单位负责管理,特殊材料及半成品应按有关规定及说明书要求铺垫枕木或用篷布临时覆盖。做到边施工边清理,暂不使用及报损的废旧物资应及时回收归库。

  5.2.3.5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其间距不得小于500mm,两头空间应予以封闭,防止人员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5.2.3.6作业中使用剩余的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及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

  5.2.3.7回收的废旧物资及建筑垃圾应分类、隔离、堆放整齐,并采用标牌标识,以防误用。

  5.2.4“五牌一图”与安全标牌、企业标志

  5.2.4.1施工现场必须设“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图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5.2.4.2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设置牢固可靠,且易于识别,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制作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5.2.4.3在需要向人们传递安全信息的环境、场所、设备、部位,为提醒人们引起注意,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安全标志照明、安全信号灯等设施。

  5.2.4.4应经常检查安全标志牌、安全标志照明、安全信号及各类显示装置的完好性,对于破损及照明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5.2.4.5各类企业标识、宣传标牌(语)及安全标志等颜色、图形、种类及其含义均必须严格参照《安全色》(GB2893-82)、《安全标志》(GB2894-82)、《安全色环》(GB6527.1-86)、《安全色使用导则》以及《企业形象视觉识别系统》要求进行制作、布置。

  5.2.5生活设施

  5.2.5.1项经部将生活卫生纳入现场总体规划,落实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禁止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混用。禁止使用在建房屋兼作办公、仓库。

  5.2.5.2施工现场应配备茶桶,茶水桶应加盖。

  5.2.5.3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品必须分开。

  5.2.5.4送饭至工地要有简易饭厅和发饭窗口,送饭途中注意食品防尘措施,冬季有保暖措施,职工就餐必须有专门的区域。

  5.2.5.5施工现场或车间设固定的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应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应刷白;墙面1.8m高贴面砖,上部贴白;便槽贴面砖;地面采用水泥砂浆;采用自动冲水系统,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

  5.2.5.6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每幢楼房每隔两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

  5.2.5.7淋浴室及更衣室,应有防窃措施,并保持室内清洁。

  5.2.5.8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

  5.2.5.9宿舍应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并与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统一设置床铺,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放置整齐,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5.2.5.10宿舍内(包括门卫、值班室)照明用电应符合用电规范,禁止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碘钨灯等器具。

  5.2.5.11宿舍周围环境应清洁、卫生、安全,有排水措施。

  5.2.6防火、治安

  5.2.6.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消防措施和足够、合适的灭火器材。

  5.2.6.2危险区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安全部批准。

  5.2.6.3.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油漆间、木工间等消防重点部位采取必须有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在专人负责。

  5.2.6.4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文明、职业道德教育严禁赌博斗殴及其它违法行为,配合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并责任分解到人,保一方平安。

  5.2.7保健急救.

  5.2.7.1项目部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5.2.7.2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和紧急救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确保施工人员能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5.3脚手架

  5.3.1本工程全部采用毛竹脚手架。操作层脚手板宜采用竹跳板铺设。

  5.3.1.1各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5.3.1.2搭设高度在25m以下的外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外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书及卸荷方法等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3.1.3脚手架支设参见施工组织设计及脚手架专项安全方案。

  5.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临边、洞口防护

  各施工队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4.1安全帽

  5.4.1.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5.4.1.2安全帽前沿外侧应贴篮底白字的企业标志,安全帽应专人专用,禁止转借他人使用。

  5.4.1.3施工管理人员与各类操作人员要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以示区别:

  A工程公司领导戴红色安全帽;

  B部门经理及主任、项目经理部领导戴桔红色安全;

  C施工管理人员戴黄色安全帽;

  D生产班组人员戴白色安全帽;

  E起重指挥人员戴蓝色安全帽;

  F外部参观人员戴红色安全帽。

  5.4.1.4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垫、坐。

  5.4.1.5安全帽必须符合GB2811-89的规定要求,并应定期检测,不准使用过期、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5.4.2安全带

  5.4.2.1凡在临边、洞口等处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

  5.4.2.2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4-85规定,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5.4.2.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5.4.2.4不准将挂绳打结使用;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5.4.2.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套。

  5.4.2.6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也不准长期曝晒。

  5.4.3安全网

  5.4.3.1安全网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的网具。安全网应由网体、边绳、系绳等构件组成。

  5.4.3.2密目式安全网材质、规格及尺寸、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及拆除都必须符合GB16909-1997要求,其它安全网必须符合GB5725-1997要求。

  5.4.3.3密目网的安装平面应垂直于水平面,严禁作为安全平网使用。安全网安装时,在每个系结点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靠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750mm。系结点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

  5.4.3.4多张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靠紧或重叠,连接绳材料与网相同,强力不得低于网绳强力。

  5.4.3.5安装平网时,除按上述要求外,还要遵照以下规则:

  A安装平网应外高里低,以15°为宜,网不宜绑紧。

  B网的负载高度一般不超过6m,因施工需要最大不得超过10m(一般为四层)。

  C安装立网时,除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外,安装平面应与水平面垂直,立网底部必须与脚手架全部封严。

  D要保证安全网受力均匀,必须经常清理网上落物,网内不得有积物。

  E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F拆除安全网必须在有经验人员的严密监督下进行。拆网应自上而下,同时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5.4.4临边防护

  5.4.4.1凡施工现场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虽有防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0mm时,均属临边作业。

  5.4.4.2临边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规定(但不限于):

  A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双层防护栏杆。

  B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C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D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5.4.4.3对阳台、料台、挑平台、雨篷、与挑檐边等周边应采用防护栏杆进行围护。

  防护栏杆及踢脚板的设置及涂色应符合以下规定(但不限于):

  A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栏离地高底为1~1.2m,栏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设置栏杆柱。

  B在底部横杆下沿设置严密、固定、高度不低于180mm的踢脚板。

  C防护栏杆各部位均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角度宜控制在45~600之间。

  5.4.4.4所有临边防护设施的材质及安装方法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要求。

  5.4.5预留洞口防护

  5.4.5.1层面处的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或装栅门等措施进行围护。

  5.4.5.2洞口防护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要求。

  5.5施工用电

  5.5.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是一个具有开放性、暂时性、可变性、地域环境多样性特点的特殊用电工程。正是由于这些特点,使得其运行条件相对变坏,其安全性相对降低,由此引发电气事故,造成人体触电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几率增大。为此,必须提高施工用电的安全、可靠性,必须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和临时用电工程的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在管理中强化实施既定安全技术措施的力度。

  5.5.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边缘之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如小于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隔离措施。。

  5.5.3脚手架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侧。

  5.6现场照明

  5.6.1一般场所宜采用220V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

  5.6.2照明导线应架空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电源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管等金属构件上。

  5.6.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5.6.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应固定架设,保证安全。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5.7配电箱、开关箱

  5.7.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5米,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台的空间和通道。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电箱配电。

  5.7.2配电箱内电器元件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5.7.3配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内应按规范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额定漏电动作的电流进行分级配备。

  5.7.4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处,装设有明显断开点,漏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漏电保护器应装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选择应符合分级漏电保护的原则,即总配电箱I75MA或100MA;分配电箱50MA;开关电30MA,在潮湿场所应使用防溅型产品15MA;漏电动作时间为,T〈0.1S。.

  5.7.5配电箱进、出线应箱底进出,配电箱内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地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5.7.6采用金属外壳的配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锁、一漏、一保险。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个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夏天应每周检查一次)

  5.8接地接零

  5.8.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系统,系统中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小于10Q,且施工现场不得小少于3处重复接地。(总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 零线相连,接地电阻碍用季度复测一次,每月检查一次。

  5.8.2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得小于48mm2,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3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5.8.3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电源则的零线引出。任何零线应单独铺设法,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电箱)。

  5.8.4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多股铜芯线;手持式用电设备应采用不小于2.5mm2多股铜芯线。

  5.8.5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铜鼻子等可靠连接,不得采用铰接;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其中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5.8.6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箱必须有重复接地。高层配电箱重复接地线,必须从地下引入。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5.9物料提升机

  5.9.1限位保险装置

  5.9.1.1物料提升机必须有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上下限位装置,30m以上高架提升机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装置、缓冲装置和超载限制器。

  5.9.1.2井字架断绳保护装置宜采用夹轨式,安全停靠装置应使用方便并宜与吊笼安全门联动型产品,上下极限限位装置宜采用机械式,所有保险、限位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5.9.1.3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当提升机总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

  5.9.1.4使用摩擦式卷扬机的超高限位禁止采用断电方式。

  5.9.2架体稳定

  5.9.2.1架体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验收合格记录。架体垂直偏差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架体与吊篮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

  5.9.2.2架体外侧三面应采用阻燃式密目安全网进行围护。

  5.9.2.3井字架缆风绳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9.3mm的钢丝绳,钢丝绳必须符合规范规定。架体高度20m以下时设一组(4根)缆风绳;超过20m,每增加10m增设一组。

  5.9.2.4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同一平面上对称设置,与地面夹角宜控制在45~60°,并用地锚固定牢固。其下端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与地锚拉紧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

  5.9.2.5地锚应采用不少于2根钢管(Ф48~53mm)并排设置(与钢丝绳受力方向垂直),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

  绳风绳不得有接头。端部应设置保险环并用不少于3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应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5.9.2.6连墙杆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连墙杆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的连接均应采用焊接(建筑物内预埋铁件),连接牢固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在脚手架上。连墙杆的材质应与架体相同,具体做法应进行设计并有相关图纸。

  5.9.3钢丝绳

  5.9.3.1钢丝绳选用时应附有制造单位的技术证明文件,并按文件规定使用,禁止任意加大负荷。

  5.9.3.2钢丝绳不得有毛刺、断股、变形、缺油、锈蚀现象,规格应满足额定重量的提升要求。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凡磨损、断丝、腐蚀1股或超过钢丝绳直径的10%以上应立即进行报废处理。

  5.9.3.3用编结法结成的绳套,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绳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绳卡连接绳套时,绳卡数不得少于3只,绳卡、钢丝绳应互相吻合,必要时还应当打防滑扣。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防止绳卡松动滑脱。

  5.9.3.4钢丝绳在卷筒上须顺着一定的方向缠绕,必要是应装排绳器,避免重叠缠绕,防止损坏。

  5.9.3.5钢丝绳应经常加黄油润滑,以防止钢丝绳生锈,避免钢丝绳之间及钢丝绳与滑轮接触表面迅速磨损。

  5.9.3.6钢丝绳过路应设有保护装置及防止钢丝绳拖地措施。

  5.9.3.7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标准,凡超过报废标准的应立即更换。

  5.9.4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5.9.4.1楼层卸料平台应严密稳固,两侧设双层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5.9.4.2卸料平台应设置防护门,防护门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5.9.4.3平台脚手板应搭设严密,牢固。

  5.9.4.4井架底层出入口应装设安全自落门。

  5.9.4.5搭设有效的防坠棚(两侧宽度大于1m,正面大于3m)。高度超过30m的5.9.4.6应搭设双层防坠棚(层间距应不小于700mm)。

  5.9.5吊篮

  5.9.5.1吊篮底板应平整牢固,并装设灵敏可靠的安全门,两侧面应安装高度为1m的挡板。

  5.9.5.2吊篮安全门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5.9.5.3高架提升机应使用吊笼。

  5.9.5.4禁止任何人员违章乘座吊篮上下。

  5.9.5.5吊篮提升必须采用双股钢丝绳。

  5.9.6安装验收

  5.9.6.1井架搭设及拆除前应对搭设(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搭拆井架时,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5.9.6.2井架使用前由施工负责人召集安装人员、卷扬机操作人员、维修保养人及安全员等进行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

  5.9.6.3提升机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5.9.7架体传动系统

  5.9.7.1架体的垂直度不得超过高度的3%,并不得超过200MM;导轨接点错位不得大于1.5MM,吊笼与架体的间隙不得超过150MM。

  5.9.7.2提升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连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吊笼下降或升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9.7.3卷扬机底座应采用砼硬化,并设置地锚进行加固,地锚设置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5.9.7.4卷筒钢丝绳缠绕整齐,吊篮放至最低处,卷筒至少保留3卷钢丝绳。第一只导向轮与卷筒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5倍卷筒宽度的距离。卷筒上应有防止钢丝绳滑脱装置。导向滑轮禁止采用铁丝等材料与架体软连接,滑轮必须与钢丝绳径相匹配。

  5.9.8联络信号

  5.9.8.1卷扬机操作棚与提升机卸料平台之间视线应良好,司机应能清楚看见吊笼内和卸料平台上的情况,高架提升机必须采用提升电视临近系统,防止误操作。5.9.8.2架体外侧应有明显的层次标志。架体必须采用标牌分层标识。操作过程中应有联络信号。联络方式应合理、准确。

  5.9.9卷扬机操作棚

  5.9.9.1卷扬机应搭设可靠的防砸操作棚。

  5.9.9.2操作棚顶应采用不小于3mm的木板或双层竹笆铺垫,其它三面应采用竹笆等进行围护。

  5.9.10避雷

  5.9.10.1井架必须按规定设置避雷及接地装置。

  5.9.10.2避雷及接地装置电阻值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6 附则与说明

  6.1 本程序由施工安全管理部负责编制、修订及解释,经施工经理审核、经理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