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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国家指南及系列实施规范研究

2004-05-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单位(公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成果名称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国家指南及系列实施规范研究

申报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通讯地址

 朝阳区惠新西街17

邮政编码

100029

 

联系人

 耿凤

电话(区号)

 010-64934237

 

电子信箱

 gengf@chinasafety.ac.cn

传真(区号)

 010-64892437

 

成果完成单位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成果类别

Ö新技术       新工艺       新方法     新设计 

   新产品      新材料       新品种      

 

成果水平

  国际领先      Ö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成果来源

国家计划     Ö省部计划    

 

成果评价方式

           Ö               

 

成果简介

(主要包括:立项背景、成果特点,创新性,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及推广前景等,2000字)

 一、立项背景

长期以来,因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远远滞后于经济建设的步伐,我国工伤死亡人数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频频发生,职业安全问题对社会产稳定和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生了很大负面影响,安全生产工作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一套系统化、程序化、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是现代企业集约化管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种从总体上对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进行科学和规范化控制的战略与方法,这一体系为企业如何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它现已引起国际社会广泛的注意,将必然成为安全生产领域最主要的工作内容之一。为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鼓励、支持和指导更多的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进一步规范体系认证工作的市场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国际接轨,逐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技术装备司下达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国家指南及实施规范的研究》课题任务。

二、成果特点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下,OSHMS作为现代企业集约化管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关注。为根本改善我国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从本质上提高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工伤事故与职业危害,进一步推动和规范OSHMS咨询、认证行为,在深入研究国际OSHMS发生、发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开展体系认证试点工作两年来的经验,制定了《OSHMS指导意见》(送审稿):第一次从政策制定和有关机构职责以及OSHMS工作原则和实施规范两个方面,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OSHMS国家框架和国家政策;第一次从管理模式和体系核心要素两个方面,明确了我国政府鼓励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愿建立OSHMS的原则。

OSHMS审核规范》(送审稿):该成果不仅确保了审核规范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普遍适用性,实现了与国际同类管理体系的接轨,而且,能够保证通过本审核规范的审核或认证的OSHMS,能够真正建立持续改进的科学管理机制和不断遵守现行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控制各类风险并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管理体系功能。同时对于规范和统一各类中介机构的行为,推动《OSHMS指导意见》的实施与开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OSHMS审核规范—实施指南》: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掌握OSHMS审核规范,进一步推动我国OSH法律法规及国家经贸委发布的《OSHMS指导意见》和《OSHMS审核规范》的实施,促进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预防事故发生,有效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

在《中国OSHMS现状与发展—国家报告》中总结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与问题,阐述了我国政府在劳动保护方面的一贯政策;分析了企业开展OSHMS的实际状况;提出了我国推进OSHMS的战略与实施方法;探讨了我国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落后的严峻状况和原因及所需相应调整的有关国家政策;阐述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在OSHMS方面应发挥的作用;分析和预测了ILO的OSHMS导则对我国OSHMS工作影响和所具有的指导意义。

国际劳工组织《OSHMS导则》(ILO/OSH 2001)(中文版):以中文版的形式首次全面介绍了ILO目前在保护工人安全、健康方面的价值观和手段—OSHMS导则,系统、科学地阐述了OSHMS所应遵循的管理模式与思想以及所应包含的体系核心要素。

三、创新点及成果水平

本研究是国内首次从政策制定和有关机构职责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原则和实施规范两个方面,提出了适合于我国国情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国家框架和国家政策;首次从管理模式和体系核心要素两个方面,明确了我国政府鼓励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愿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指导原则;首次以中文版的形式全面介绍了国际劳工组织目前在保护工人安全、健康方面的价值观和手段—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系统、科学地阐述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应遵循的管理模式与思想以及所应包含的体系核心要素。

(1)提出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框架、组织机构与文件结构;

(2)提出了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的方针;

(3)制定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

(4)针对组织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规范;

(5)提出了适用于各类组织危害辨识与评价方法。

成果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

四、应用效果及推广前景

OSHMS指导意见》(送审稿)和《OSHMS审核规范》(送审稿)经国家经贸委批准,已于2001年12月以国家经贸委2001年第30号公告的形式正式颁布实施。《OSHMS审核规范—实施指南》经国家局技装司审阅、修改后,定于2002年3月20日公布、实施。《中国OSHMS现状与发展—国家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和资料,曾21次被ILO有关OSHMS的技术总结报告所采纳,而且,研究成果中的一些主要建议已被ILO的《OSHMS导则》(ILO/OSH 2001)所采用。因相关系列文件的发布,证明了中国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为此国际劳工组织对中国政府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中国的国际形象产生了积极影响。标志着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工作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并在实施类型上为世界发展中大国探索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道路提供了一个典范。

项目成果对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支持和指导更多的企业采用先进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体系认证工作的市场行为,有助于实现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与国际接轨都具有重大意义。继而达到在根本上改善我国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目的,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破除国际贸易壁垒和改善我国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国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