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安全生产也涌现出许多新问题,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严重滞后,仅仅依靠老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监管已经是举步维艰。由于监管能力跟不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脚步,使政府监管部门不能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发现、查处安全隐患,从而超前预防事故。更不能在事故发生后,准确分析、判断事故原因,指导企业引以为戒,监管手段的落后与经济飞速发展之间矛盾凸显。
我们在日常监管中看到,安全生产监管现有的方法和手段已经远远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有的问题仅凭人工已经是难以解决。因此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的科技含量,依靠科技手段来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已是迫在眉睫。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中指出的:“安全生产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加大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加快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科技的飞速发展,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用科技来支撑安全生产监管,用科技来引领安全生产监管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如何提高安全监管科技水平,走出一条科技监管的创新道路是当今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内容之一。
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亟待科学技术支撑
大家也许有所了解,目前环保局使用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一进入系统,监测人员就可以看到所有受控企业名称列表,随便点击一个企业名称,就可以在跳出的视频窗口中看到该企业排污口现在的情况,以及收集到的主要污染物的数据。实行在线监测,彻底改变了传统的监测模式。以前传统的监测手段,需要工作人员到排污口,定时采样监测,不但工作强度大,费时费力而且取点范围有限。现在通过整个在线监测系统,监测人员在监测站内就可以随时查看这些企业的排污设备有没有正常运行,排放物有没有超标。科技在行政监管中的作用可见一斑,安全生产监管同样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
1、安全生产监管的特点需要科技支撑
安全生产监管几乎涉及所有的领域,涉及众多的事项。它适用领域广、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其特点决定安全生产监管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撑。
(1)事前监管需要科技支撑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针,也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所在。只有把工作重心向事前预防倾斜,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才能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但目前我们的事前监管手段比较落后,缺乏必要的科技手段,大部分监管只能凭借经验,靠的是眼看、手摸、鼻子闻。这样的例子真是举不胜举:去年,北京市朝阳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到一个加油站检查。该加油站属于二级站,按照设计规范,额定储油量应在60-120立方米。但其地下储油罐的存储量超出额定储存量30立方米。为此执法人员要求封闭其中一个30立方米的储油罐,该加油站对此无异议。在复查时,该加油站声称对其中30立方米的储油罐已经封闭。由于储油罐全部预埋在地下,执法人员缺乏有效的科技检测手段,无法检测储油罐是否确实已经封闭,只能认同该加油站的说法。
(2)事故处理需要科技支撑
事故处理是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职能,而分析事故原因,从而准确界定事故责任者是事故处理的关键环节。但目前我们在做事故原因分析时,只能依靠询问现场人员,根据经验推测认定,缺乏权威性。而事故原因分析不准确,有时会使后期的事故处理丧失公正性,真正的责任者可能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前两年,地铁某号线某某工区内3名工人在隧道内进行穿线作业时,一名工人施工时远离作业区,进入火车行驶区域,被运送混凝土回填材料的轨道车撞击致死。事故涉及两家单位,其中之一是负责轨道铺设工程,一名驾驶员驾驶轨道车运送混凝土回填材料,一名车长负责瞭望隧道内情况;另一家负责该标段内机电安装作业。事故发生后,两家单位各执一词,机电安装方说对方车速过快,且没有履行瞭望职责,及时告知驾驶员采取措施,不慎将对方施工人员撞死;轨道车驾驶方说车速正常,也认真瞭望,且隧道内光线昏暗,根本无法发现对方施工人员,事故完全是由于施工人员违章进入造成的。这时迫切需要借助科技手段,检测列车时速、制动距离,判定事故真正原因。但我们没有相关的技术支撑。无奈,只有采用模拟试验,从5公里时速到20公里时速,反复进行刹车试验,要求事故单位驾驶轨道车,模拟事故现场,对轨道车制动距离、可视距离进行现场试验,推断出事故现场情况。
(3)隐患整改需要科技支撑
隐患处理固然重要,但是指导事故单位进行隐患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但目前有的事故整改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科技手段,使政府部门对事故单位的指导只能是差不多、大概齐了事,致使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为二次事故、次生事故的发生埋下伏笔。
朝阳区安监局曾处理过这样一起事故,2002年夏天,朝阳区黑庄户乡某村内,有一位村民到邻居家串门,发现男、女主人倒在饭桌上。男主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女主人成植物人。经化验,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一氧化碳中毒。当时正值夏季,该户村民不可能生火,煤气从何而来呢?经反复查找,该村民住宅对面为某化工企业的东扩线煤气管线,泄漏的煤气通过地下管线进入该户,导致该户村民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后,安监局要求事故单位继续查找煤气泄漏点,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经查找后,事故单位表示煤气管线再不会泄漏了。但事隔几日,该村另一位居民在焊铁门时,掉落地面的火星迅速燃烧成火苗。经查找,东扩线煤气管线再次发生泄漏,后来类似的泄漏事故在该管线上多次发生。最后管道所有企业不得已将整个管线更换。由于没有相应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查、探伤,判断企业是否彻底整改,致使隐患长期存在,同类事故反复发生,而监管部门只能在事故发生后才能发现隐患。
(4)应急救援需要科技支撑
一旦发生事故,如何实施有效的指挥,最大限度的减少经济损失,减少人员受伤害程度,是事故救援的核心。但目前我们的事故救援指挥系统,除了通信设备有所增强外,和几十年以前的指挥方式区别不大。领导们要么深入到事故第一线,要么听凭现场人员的叙述,才能对事故有大概的了解。一旦事故现场条件恶劣,人员进入会有生命危险时,我们就束手无策了。目前矿难事故多发,例如瓦斯爆炸、透水事故,救援人员无法进入现场施救。如今年8月1日,河南禹州市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发生煤矿瓦斯事故就是非常典型。事故造成14人窒息死亡,另有11人被困。事故发生后,由于井下情况不明,救援人员无法下井实施救援,11名矿工在事发后十余小时仍被困在井下。
2、科技支撑是法律法规及“十一五”规划的要求
从安全生产的特点上看,安全生产需要科技支撑。同样,科技支撑也是法律法规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要求。
首先,《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
其次,在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开发、监管监察和支撑体系建设。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监测监控,加大安全设施投入,搞好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
3、科技支撑是行政监管发展的必然要求
纵观行政监管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科学技术的应用几乎渗透到各个监管领域。近几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科技在行政监管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以几个监管领域为例:
交通监管--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长10-15%。面对管理对象、管理范围的日益扩大,只有不到6000人的交通管理警力明显不足,形势发展要求必须向科技要警力、要管理。北京交管局科研所在监测系统的研究方面起步较早,做了很好的技术储备工作,大规模的系统建设从2000年开始,当年有200套监测器投入使用,可以检测闯红灯、公交车道、超速等7种交通违章行为,涉及北京城八区,在监控的区域上已初具规模。到2002年,随着监测系统的建设,无论从监测器的数量、监测交通违章行为的种类、上端数据库的建设和执法规范化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目前监测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基本没有差距。
消防监管--作为指导全国消防工作的公安部,拥有四个直属消防研究所和四个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共拥有研究人员850人。十年来,完成各类科研项目500多个,有些已经产业化。象我们大家熟悉的烟感报警、喷淋装置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增强了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
环境监测--北京市环保局为加强对空气质量的监测,借助了大量现代化科技手段。目前,北京有27个空气质量监测站,进行自动监测,每天的监测数据都要汇总到市环保局空气质量监测中心,在上述监测站的基础上,北京还将使用铁塔观测、飞机航测、激光雷达、卫星遥感反演等多种手段,进行区域大气综合立体观测。
技术监督—-每个区县都设有自己的技术支撑机构,例如各区县的技术监督局基本设置了计量所、锅炉与压力容器所、质量监测所等检测机构。
上面所论述的科技支撑只是冰山一角,科学技术在企业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应用还有着广阔的天地。但令人遗憾的是,安全生产监管无论在科技机构的设置上、科技资金的投入上,还是在科技项目的应用上,发展速度明显落后。这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明显不符,更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身份不相吻合。
二、科技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大有可为
安全生产五要素中,安全科技赫然在列。防事故、除隐患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都亟需安全科技进步。换言之,安全生产离不开安全科技,科技在安全生产事前监管、事故处理、应急救援以及安全培训中大有可为,构成全方位支撑体系。
1、科技在事前监管上大有可为
事前监管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目前事前监管基本沿用老的方法,科技含量低。只有把科学技术引入到事前监管中来,才能更好地发挥事前监管的作用,才能有效的查找隐患,预防事故,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此我们已经有了初步的探索。
(1)建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企业自身检查能力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果每个企业都把自己的责任履行到位,实现其本质安全,那么事故就没有发生的可能了。但目前无论是政府对企业的监管,还是企业自身管理上都存在一定问题。为此我们认为政府应该实现对企业的信息化管理,重在解决如下三个问题:一是目前政府部门多采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沟通,行政效率低。此系统解决了政府行业部门、专业部门、综合部门之间沟通难的问题,各部门将监管情况放入系统中,其它部门可进行有针对性监管;二是解决企业安全管理不专业的问题。相当于给企业设立“安全管理科”,使企业按照标准化方式进行管理;三是对企业进行安全提醒。提醒企业按时阅读政府通知通告、按时进行特种设备年检、按时进行人员培训;四是政府部门与企业一对一的沟通工作等等。总之,运用现代化网络信息管理技术,在政府与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建立起一个多向的、互动的安全信息平台。通过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企业的实时监控和标准化管理。
(2)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确保高危行业安全
重大危险源历来是安全生产领域中防范的重点,其危险性决定其一旦发生事故,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后果。因此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一直是事前监管的重中之重。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首先要准确界定重大危险源的范围;在通过对浓度、压力、液位、温度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控的基础上,对危险部位发出事故预警信号;确定重大危险源地理位置和信息等。因此对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测与预警、定位和信息获取技术的研发十分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和统一管理。
(3)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系统,解决执法中的难题
在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有三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专业检查能力低下。安全生产几乎涉及所有行业和领域,面临人员少、任务量大、监管面宽的矛盾。作为综合监管部门,在检查中要涉及众多的行业,要掌握大量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由于专业性极强,导致一些检查只能流于形式;二是移送手续复杂。基层检查人员没有执法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移交到相关部门。同时有的行业部门检查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隐患也要移交到专业部门,但目前移送手续复杂,移送效率低;三是对人力、物力、医疗、专家队伍等应急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缺乏对不同事故采取有针对性救援措施。由此看来,建立综合监管调度系统,通过科技手段,解决执法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使每个执法人员都成为专家,同时检查人员可随时调取被查企业的历史检查情况,便于联合执法;解决隐患移送问题,杜绝互相推诿现象,提高行政效率;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平台,对全区应急资源统一调度等,切实解决目前执法检查中的难题。
2、科技在行政审批及事后监管上大有可为
科技不仅为事前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行政审批以及审批后监管同样离不开科学技术。比如测距仪、地下管线走向仪、气体检测仪等设备在监管上都是不可缺少的。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审批与事后监管为例,自北京市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以来,人身伤害及火灾事故呈上升趋势。目前烟花爆竹网点审批采取纯手工方式,效率低下,点位冲突现象时有发生,缺乏公正性;网点审批后,个别商户为经济利益,私自移位,安全性没有保障;还有商户随意更改销售点内安全设施,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等等。为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建立烟花爆竹事故预防控制布局管理系统非常必要。为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点、危险源的合理分布、审批后安全监管、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责任追查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3、科技在安全培训上大有可为
在我们大部分人的观念中,安全培训大多由教师按照传统的模式授课,学生听课、答卷的方式。殊不知科技为安全培训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中,科技大有可为。首先,在对培训机构日常管理上,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对学员的管理实行指纹审验系统,为学员按时参加培训提供保障;实行远程培训,对考核进行远程监控系统,增加透明度,减少人力成本;第三,在实际操作训练中,利用声、光、电技术,在学员进行模拟操作时,对操作是否正确,由计算机系统当场进行评判和处理,同时配有语音提示,大大提高了学员的学习兴趣和实际操作能力。
4、科技在应急救援以及事故调查上大有可为
发生事故后实施有效救援,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对简单事故救援问题不大,但一旦发生灾难性事故,如火灾、坍塌、毒气蔓延、井下透水、瓦斯爆炸等救援人员不能进入事故现场的情况,或遇到现场光线黯淡,救援人员仅凭肉眼无法观看的时候,我们的救援指挥者、专家无法对事故现场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影响事故救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为研发应急救援移动指挥所,对在特殊条件下实施救援指挥大有益处。在无外部电源的情况下,对事故现场立体监测预警的便携式装置,通过无线网络化传感器监控技术,可将任何事故现场的音频、视频、监测数据传至临时指挥部,为应急指挥提供典型事故后果预测以及决策支持。
科学技术除了在政府安全监管大有可为以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还有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这里不再祥述。
三、思考与建议
我们前面谈到,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是法律法规及“十一五”规划发展的要求,我们认为政府部门有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建立科技机构、完善科技扶植政策、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使科技渗透到安全生产各个领域,为实现本质安全提供科技保障。
1、科技投入是政府安全生产投入的重要渠道
我国安全科技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大,多年来一直在较低水平徘徊、进步缓慢,这也是造成我国重特大事故不断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尽管我国已开始注重加大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并取得一定效果,但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工业发达国家的职业安全监察机构经费和安全科研投入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其中美国在此方面投入资金最多。2002年美国联邦政府预算中直接分配给国家职业安全研究院和事故伤害预防与控制中心的经费为4.1亿美元(据2002年美国联邦财政预算报告)。相比而言,我国“十五”期间国家科技攻关经费中直接用于安全方面的经费每年折合成美元仅有197.24万美元(引自《我国安全生产与发达国家差距》)。若与美国相比,则2002年仅美国国家职业安全研究院和事故伤害预防与控制中心每年的政府预算科研经费就是我国当年安全科研经费的207.87倍。
我们认为,政府要实实在在的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每年根据GDP产值,固定安全生产科技投入的比例。实行国家、省市、区县共同投入的方式。同时推进重点科技开发项目,如煤矿的瓦斯、透水,动力性灾害预警与防控技术;燃烧、爆炸、毒物泄漏等重大工业事故防控、救援技术等。使科学技术在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共性、关键问题上发挥作用。
2、完善安全科技机构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我们可以看到,凡是安全状况好的国家,都有完备的科技机构做支撑。例如德国,无论是政府管理机构还是同业公会,都设有专门的科技研究机构。譬如联邦劳动保护和医学总署研究机构,50%以上的工作精力用在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咨询,了解安全防护,特别是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用25%的精力对咨询的状况进行分析研究,从技术、设备以及管理上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各个行业公会都有自己的科研人员,通过咨询和科研,对事故的防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对本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市级执法部门科技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包括市质监局、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公安交通、消防等在内的部门都设置了科技处室。
安全生产监管其技术性、专业性极强,我们认为应该从国家安监总局到省市局,甚至到各区县局,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完善的、稳定的科技机构。狠抓安全生产科技需求的研究工作,实行国家资金支持与科技成果转化并举。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科研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攻破技术难关。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出台相关科技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科技扶植政策建设方面有待完善。我们认为,政府部门在加强自身投入的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如出台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安全生产科技应用资金扶植政策;对安全生产科技投入采取政府贴息的方式,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于能够实现产业化、确实技术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研发,政府协助推广其产品等政策支持。同时,政府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各个行业、企业建立安全技术、安全设施的研发中心,政府投入一定资金,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4、大力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政府部门不仅应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还对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谈到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其重要性大家都可以理解。但在安全生产监管科技领域,重研发、轻推广的现象依然存在。许多专业技术似乎只为研发而研发,没有真正投入到安全监管基层。再好的技术如果束之高阁,成为镜中花水中月,也就失去它应有的价值了。
我们认为,科学技术的推广要依靠相关政府部门强力推动。如制定《基本装备指导目录》,《安全生产成果科技验收目录》,《科技项目建议推广目录》等,对相关部门及企业起到引导作用。还可以召开科技项目推广会、展示会进行推广。但更重要的是,将科技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以及政府采购范畴,有的放矢的加大政府科技投入。
但我们应该看到,科学技术的推广是一个长期的、甚至是艰难的过程。有些人的不安全的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是管理上的缺陷已经存在多年,人们对此从熟视无睹到养成习惯,要使用新的技术来改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科学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中起着重要的导向和基础性作用,具有前瞻性和引导性。大力推广安全生产监管科学技术,对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重要作用,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使科学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中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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