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某村56岁的村民张某,某日无证驾驶一辆有牌照的二轮摩托车外出办事。张某沿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一个路口时,向左拐弯准备进入路口。而这时,一辆重型箱式货车由西向东对面驶来,开车的田某一看有摩托车拐弯过来,在急踩刹车的同时向右打方向盘躲避,但是由于摩托车的车速过快,没有躲开,摩托车撞到汽车的左前部后摔倒在地,汽车又向前行驶了一百多米后停在了右侧路边。汽车司机田某下车跑过来,见伤者鲜血直流、昏迷不醒,马上打电话报警并送医院抢救。但由于伤情过重,张某一直昏迷不醒,摩托车也报废了。
责任分析
经过勘察现场,交警初步认定:张某无证开摩托车临近路口突然左拐弯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的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让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汽车驾驶员田某未能提前预防对行车辆拐弯、造成撞车,致使对方重伤,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
转弯让直行,这是道路通行和确定此类事故责任的一般原则。在此次事故中,驾驶摩托车的张某无证驾驶,说明他没有受过专门机动车驾驶培训和教育,所以,在路上开车时不懂也不遵守安全通行规则,上了路后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想怎么拐就怎么拐。当对行车辆临近时,只要他稍微减一下车速、让对行车过后自己再拐就不会发生事故,可他没有这样做,强行拐弯而且没有减速,最后撞上了汽车。所以才有了现在张某受重伤的恶果。
此案中的汽车驾驶员被判为负次要责任。这是他开车时没有对路面情况提前分析提前预防。临近路边有路口时,作为一个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就应当在心里提前做好对行车是否拐弯的应对准备和措施,不至于对方突然拐弯时应对不当,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整改措施
1、首先路面交警要加强对无证开车的查纠力度,发现无证开车的严格按交通法律法规惩处。交警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把无证开车的危害和后果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告诉大家。
2、其次司机开车上路时要自觉地遵章驾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做好随时刹车的准备,保证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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