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河南省吕村客贷混装翻车(1966年)

2005-01-11   来源:安全文化网通讯员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66年11月19日8时45分    车辆伤害)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66年11月19日8时45分,河南省吕村客货混装翻车死亡6人,重伤9人,轻伤12人。

  是日,该厂黄河牌汽车去煤矿拉煤,顺便将9块100毫米厚的钢板(约重4吨)送到某地加工,装车后,有数10名等候搭车的人要上车,驾驶员提出客货不能混装,但未能制止,随车领导人也未制止,扒车的人达62人。驾驶员劝阻无效,只好开车,当车辆驶出约5.5公里时发现前方200米处有一辆牛车迎面而来,司机鸣笛,减速慢行至牛车前,发现赶车人是一个l0多岁的小孩,亦不让路。于是,驾驶员就靠右边行驶,不料路肩松软,使汽车侧翻在1.3米深的土坑内,9块钢板压在部分人的身上,造成伤亡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驾驶员系新调入该厂,对路况不熟,虽然做到减速慢行车,但忽视了自己驾驶车辆的性能和载重情况,盲目跟随前车靠边错车,是造成翻车的直接原因。

  事故现场路基宽度为5米,有效宽度为4米,路面狭窄,且刚通车2个月,路基地质松软,质量较差,牛车占路面近2米,黄河车车宽2.5米,剩余路面已不足0.5米。

  2.客货混装,严重违章。出车前驾驶员曾制止搭车人上车,但当时随车的领导未支持驾驶员的正确意见,这在客观上就助长了搭车人的违章行为,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严禁客货混装,客观上允许而不可避免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留出适当的安全位置,以供装卸人员搭乘,并保持中速行驶,谨慎操作。

  2.新修公路在通车前后要进行全面检修,排除一切危险障碍,发现有危险区,在未排除前,设专人指挥来往车辆,或设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