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辽宁省向东化工厂撞车事故(1971年)

2005-01-11   来源:安全文化网通讯员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71年6月5日23时10分    车辆伤害)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71年6月5日23时10分,辽宁省向东化工厂汽车高速抢道口与火车相撞,死亡22人,重伤19人,轻伤8人。

  是日22时30分,该厂汽车队调度(兼驾驶员)驾驶解放牌汽车,载厂干部共48人前往一厂抢运物资。出发后,汽车即高速行驶,时速达50公里/小时以上,当行至铁路与公路交叉道口前,减速到36公里/小时,想直接通过。汽车行至距道口3—4米处,驾驶员才发现一列旅客列车已行至距道口仅6—7米,停车已来不及了,只好亡4人,重伤9人,轻伤12人。

  是日,驾驶员甲驾驶CA—10型解放牌汽车到砂场拉砂子。上午收车后,到服务社内和供销社营业员一起渴酒吃饭,下午继续出车,14时从厂内拉了几名装砂女工,又开车到服务社给供销社营业员顺便带4袋煤和一捆木材,同时又有一部分人上车,共载乘29人,驾驶室内坐着一妇女及一小孩。14时10分车开往砂场。车行驶不远,坐车的人感觉到左右摇摆,又快又不稳,这时车速大约在60公里/小时以上。14时35分左右,汽车通过一段140—150度的右转弯路时,汽车左轮下道,沿公路左侧约宽1米的路肩一直前驶,撞倒路旁小树11棵(直径70—75毫米),行驶48米后,驾驶员甲发现路肩有2米长的—段已破断,路肩左侧又有2米深的排水沟,于是急转方向,同时刹车,因车速过快,惯性很大,致使车头向右,车尾向左,汽车打横后,翻滚两次,扣于右侧路旁,车上26人被甩出车外,一男一女被扣在车下,当场死亡。受重伤11人,其中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汽车驾驶室毁坏70%。

  二、审故原因分析

  1.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酒后开车,因神志恍惚,手脚不灵,不能正确控制车速和方向,拐弯时速度过高,遇突然情况措施不力。

  2.领导对安全教育抓得不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也是造成这次重大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教育驾驶员遵章守法,自觉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禁酒后开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组织,达到层层有安全检查员,建立全厂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