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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县地区邻水县“l0.30”特大交通事故(1989年)

2005-01-12   来源:安全文化网通讯员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89年10月30日10时20分    车辆伤害)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9年10月30日10时20分,四川省达县地区邻水县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8人,伤39人,客车报废,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

  1989年10月30日9时许,邻水县汽车队客车驾驶员李某,驾驶重庆牌643型,定员40人的大客车,由丰禾镇载客81人开往芭蕉河渡口。10时20分,当车行至省道石(柱)南(充)线的邻(水)垫(江)段14公里十670米直线上坡处(邻水县关河乡关路村7组,小地名卧龙坡杉树沟),突遇同向行驶的邻水县养路段货车驾驶员王某驾驶的邻水CZ330型小货车停在路中修理。这时,李便停车下去叫王让道,王即将货车退至公路左侧(靠岩边)后,李上车两次启动不着,便将变速杆由原二档摇至空档,仍不能启动,突然客车开始向后溜,李急忙踩刹车,便听见“噗哧”一声,他拉紧手制动拉杆,车仍在向后溜;险些撞上停在后面的鲁某驾驶的长城牌120型农机车,鲁急忙将车后倒,然后向前行至公路左侧,停在养路段小货车后,与客车尾部基本平行。客车停住后,李又下车,搭车的该队货车驾驶员刘某也随着下车,李叫刘用石头垫车轮,刘便抱了一块沙石垫上。李在车头检查时,又对刘说“帮我踩下刹车”。刘就走至客车前门处,用手压了一下脚制动踏板。此时,车上乘客鲁某也下来,在车左后轮外弯腰帮其检查,并说“李老师,是左后轮处在漏气”。话音刚落,垫轮胎的沙石被客车后溜力挤压破碎,客车直往下滑;李便惊慌登车抓方向盘,但为时已晚,客车翻于66.9米高,坡度为80度的半山腰上的煤厂机耕道上,当场死亡32人,抢救无效死亡6人,重伤12人,轻伤27人。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对汽车解体、对比安装模拟试验等技术鉴定,该车刹车后分泵软管距后桥接口20公分处,有新的明显的破裂口,手制动杆已拉紧,后刹车软管过长,下垂于后传动轴方向节与减速器突缘结合处部分摩擦升温造成软管局部胶质老化,总泵进气调整阀螺帽失控,进气量超过允许极限,车辆上坡时气压较高,制动室进气量过大,使软管部位破裂漏气,刹车失效,手制动器摩擦片严重磨损致使停车手制动器工作不可靠。

  由此可见,“l0.30”特大交通事故,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车辆带病运行,严重超载,驾驶员临危措施不力。县车队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检查、监督不严,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县汽车队客车驾驶员李某思想麻痹,忽视交通安全,违章超载,坡道停车不垫三角木或坚硬物体,并将排栏拆至空档,下车检查车辆不叫乘客下车,临危措施不力,应负事故的直接责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县汽车队队长冯某和分管安全的副队长张某,对车辆维修、检验没有制定监督检验制度,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工作严重失职,负主要领导责任。撤销冯某县汽车队队长职务,张某汽车队副队长职务。

  3.县交通局是县汽车队的主管部门,对县汽车队调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和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采取果断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给予县交通局局长韩某行政警告处分;分管安全的副局长黄某行政记过处分。

  4.县汽车队中桥修理班班长罗某和修理工杨某,在修理该车时,违反有关操作规程,二人对这次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给予罗开除留用,杨行政记大过处分。

  5.县养路段货车驾驶员王某不按规定停车,堵塞交通致使客车在坡道上停车,给予王某吊销驾驶证的处分。

  6.邻水县政府对县车队领导班子和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严重问题重视不够,向省政府作书面检查。总站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