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月31日7时30分 车辆伤害)
一、事故概况及经
1993年1月31日7时30分,由赤峰开往大连的77次特快旅客列车,运行到高新线罗家站至高台山站间2千米26米无人看守道口处,与辽宁省新民县新民镇个体大客车相撞,造成65人死亡,4人重伤,5人轻伤的特大路外伤亡事故。
1月31日,担当77次特快列车牵引任务的沈阳机务段内燃机车东方红(3)型0007号,列车编组16辆,总重850吨,列车于7时26分,由罗家站通过后,以每小时95千米速度运行至该道口鸣笛标前,司机按规定鸣笛示警,在距道口约150米处,司机发现列车运行前方左侧公路上,有一辆大客车由北往南向道口方向行驶,司机立即鸣笛示警,但大客车没有停车迹象,机车司机果断采取紧急制动停车措施,该列车在非常制动状态下与抢越道口的大客车中部相ZZ驱撞,大客车被撞粉碎,机车第二轴两轮被垫脱轨,越过道口457米处停车。汽车乘客当场死亡59人(含司乘2人)、重伤l0人(医院抢救中死亡6人),轻伤25人。
二、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认定,肇事道口标志齐全,铺面平整,设备完好。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大客车驾驶员薛某违章抢越道口所致。大客车在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没有停车,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4条第二款“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须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和国家七部委经交[1986]16l号文件第19条关于“车辆、行人通过没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及行人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的规定。严重违章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此外,大客车定员60人,实际载客94人(含司乘2人)严重超员,加之两侧玻璃有霜,影响了望,为此次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这起事故是大客车驾驶员薛某严重违章抢越道口所致。司机薛某是这起特大路外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本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其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个体业主魏某对此起事故负有责任,由铁路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强化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的对策,解决机动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尤其对个体客车的驾驶员,要做到一车不漏,一人不丢,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
2,发挥三级道口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各级道口管理部门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健全组织,加强动态检查,对易于发生事故的无人看守道口推行有偿监护,确保行人车辆通过道口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