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0日6时10分左右,穆棱市光义煤矿一井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情况做以说明。
一、矿井概况
光义煤矿一井始建于1986年,为地方国有煤矿,属低沼气矿井,生产能力为5万吨/年,现有采掘工人72人。开拓方式为片盘斜井,单钩串车提升,中央并列式通风。开采穆棱组2号层,主井斜长560米,副井斜长480米,坡度13-16度,6KV高压入井,配备KJ-2000型瓦斯监控系统,主井绞车型号为JT-1200/1600,主扇为KBZ-11-22KW二台,建矿以来没有配备人车。矿井证照齐全,2008年5月18日经穆棱市开工验收合格,5月22日由牡丹江市验收组验收合格,5月26日下发文件同意复产。
二、事故经过
穆棱市光义煤矿一井2008年5月30日6点班,当班出勤20人,6时10分,工人违章集体蹬自制人车入井。经了解,车在地面距井口门4米处跑车,绞车没动。当时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9人轻伤,在送往医院途中1重伤者死亡。
三、事故直接原因
经省调查组技术鉴定组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该矿采用自制的人车升降人员,1号车与2号车之间无连接插销,人车起车后突然停车,在又起车向下放车时连接1号与2号的保险绳的U型卡子螺丝松动,保险绳套脱落,造成2-5号车跑车。
四、抢险救援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应急指挥中心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穆棱市委书记赵连钧,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刘鹏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王玉升等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在北京出差的市长李大义接到报告后当即改变行程于当天晚上赶回穆棱。牡丹江市委书记徐广国接到报告后立即提出五点要求:“全力抓好伤员救治;全面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总结教训,严管、严查、严处;各县区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召开专项整治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荣吉,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李兴亚、总工程师赵书田,哈南监察分局局长缑际星,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晶川,牡丹江市委常委、副市长梁桥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一)迅速成立机构。我市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光义一井“5.30”运输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医疗救治组、综合协调组、现场会议筹备组、联络组等6个工作组,由市级领导牵头,部门各负其责,做到统一指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纪律。5月30日下午14时,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组工作任务。5月30日晚23时30分,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要求各工作组、各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积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
(二)立即开展医疗救治。事故中受伤的10位矿工在最短的时间送到穆棱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并请来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6名专家,集中最好的医疗救治人员、设备、药品,全力开展救治,重伤者当晚完成手术,状况稳定。
(三)积极稳妥进行善后处理。我市事故善后组由市纪委办、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局、市群众工作局、市煤炭局、光义煤矿和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穆棱支公司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家属安抚、尸体处理、伤亡补偿等工作。指定市妇联、市工商联、市人口和计生局等6个单位,分别负责5个遇难矿工和1个重伤矿工家属思想稳定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善后处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全力抓好各项安全工作。事故发生后,我市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的同时,于5月31日下午15时30分召开了全市安全工作会议,对“5.30”事故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防洪防汛和地质灾害预防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利用三个月的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百日攻坚战活动,对全市各行各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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