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19时,曲靖分局广蓄项目部四队的值班东风车正准备送上夜班的本队职工去工地。19时02分驾驶员赵某驾驶着值班车载有本队职工11人及2个民工由一期生活区向二期主变室上班。当车行至一期拌和楼位置处,赵某将车停住,将车交给四队职工非驾驶员曹某驾驶(因曹某要求赵某把车交给他开一会,赵听后同意)。曹某从驾驶室右边下车绕过车头,坐在左边的驾驶位上,驾车行走。车开到中电公司门口处,停车让本队修理工张某上车后继续行使。当车过2期6号洞后与本单位的混凝土搅拌车错车,过了桥再行100m时,车速过快,车厢内站着的职工发觉车子向右倾斜,紧接着听到两声碰撞,车辆右前轮擦翻公路右边的安全墩,车辆失控,在侧转时车厢内的所有人员被抛出车外摔在路边。车辆撞坏右边三个安全墩后,车子后半部分往左摆,车头往右摆,后桥横担在安全墩上,车头悬空在公路边。造成本队职工2人死亡,8人受伤的重大群伤亡事故。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非驾驶员曹某没有经过正式的驾驶技术学习培训,没有行车经验,车速过快,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倾斜撞坏安全墩,并将车上人员抛出。
2、间接原因:
(1)驾驶员赵某违反交通法规,私自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职工安全意识淡漠,自我防护意识差,不能自觉抵制违章违纪现象发生。
3、主要原因:驾驶员违章,私自将车交给无证非驾驶人员驾驶。
(三)预防措施
1、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的教育。
2、加强对机械、车辆安全运行的管理,坚决杜绝非操作人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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