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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操纵挖掘机造成死伤

2010-07-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及概况

    某市某大厦工程由某建筑公司承建(总包),其中附房挖土工程分包给某市某区挖土工程公司施工。

    1997年5月19日下午约16时30分,挖土工程公司安排胡XX进行挖掘机的操作,胡在没有取得场内机动车驾驶操作证、现场没有专人负责指挥,并在酒后情况下登机操作,在未确认作业区内无行人和障碍物的情况下,进行挖掘机倒行,把正在搬运钢管的某水电安装公司水电工、电焊工压倒,造成一死一伤的事故。

    死亡者蒋XX,男,44岁,水电工

    重伤者余XX,男,22岁,电焊工。

    事故原因分析

    1.胡XX在没有取得场内机动车驾驶员操作证、现场没有专人负责指挥,并在酒后情况下登机操作,在未确认作业区内无行人和障碍物的情况下,进行挖掘机的倒行,以致压倒2人,造成一死一伤的事故,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该挖土工程公司作为一个土石方工程施工企业,没有挖掘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章制度,在挖土作业中未派专职指挥人员(或现场监护人员)进行现场指挥(监护),又缺乏必要的警示标志,就安排无挖掘机操作证的人员从事土石机械-的操作,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是某大厦的土建、水电、暖通的总包单位,虽与2个分包单位有施工协议,但分包未经有关管理单位鉴证,在工程立体交叉作业中,缺乏统一协调,在安全管理上不严格,特别是在特别狭小的作业场所进行挖土,检查、监督不到位,这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某水电安装公司水电班明知有挖掘机在狭小场地内挖土作业,不设监护,冒险在挖掘机作业区内(挖掘机后有明确禁令标志)搬运材料,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因而在挖掘机倒行时人员躲避不及,被挖掘机压倒,这也是引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特证上岗。

    2.工程立体交叉、多支队伍施工,现场项目部应有一个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安全管理网络,总分包之间严格按照安全职责,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3.对作业危险区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牌,设有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