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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导子乡群联村煤矿“5•23”运输事故

2010-10-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概况

  (一)企业名称:耒阳市导子乡群联村煤矿。

  (二)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三)事故发生时间:2010年5月23日11时50分。

  (四)事故发生地点:副井-200m井下车场。

  (五)事故类别:运输事故。

  (六)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七)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导子乡群联村煤矿位于耒阳市导子乡群联村,距耒阳城区40km。该矿为单独保留矿井,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规划能力9万吨/年,矿井技改扩能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尚未报相关部门审批。目前矿井共有四个井筒,主井、风井、两个未批的新开“技改井”,此次发生事故的副井属于未批的“技改井”之一。

  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09年3月8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09年12月31日,矿长安全资格证与矿长资格证已过期未进行复训。

  煤矿矿长、主要投资人蒋小成,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胡洪规,副井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主要负责副井安全生产工作;王钜培,煤矿机电负责人,主要负责副井机电运输工作。矿井从业人员约60人,分三班作业,早班为8:00~16:00,中班为16:00~24:00,晚班为00:00~8:00。每班设井下带班长1人负责井下现场安全管理,副井没有配备瓦斯检查员。

  (二)矿井概况

  1.矿井地质构造、煤层赋存及顶底板情况

  矿区位于白沙矿区石界井田北端,主要褶皱有向2、向3,轴部由2煤层、3-7煤层组以及下段地层龟形结核泥岩组成,主要可采煤层为5、6煤,走向东北15-65°,倾向东南,东翼浅部倾角较陡,为55°左右;西冀浅部倾角较缓,为15-65°,为紧密尖棱褶皱形式.主要断层F1为走向逆断层,走向北东30°,倾向北西,倾角65°,断距185-190m。属构造复杂类型矿井。

  本矿井含煤岩系为二迭系上统龙潭组上段(P2L1),为主要可采煤层贮存段,厚144m。煤层自上而下编号为1、2、3、4、5、6、7煤层。其中5、6煤层为矿井主要可采煤层,煤层总厚4.56m。

  2.矿井瓦斯等级

  该矿井的瓦斯相对涌出量为0.87m3/t、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0.69m3/t,为低瓦斯矿井。

  3.矿井开拓情况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单钩串车提升,发生事故的副井井口标高+150m,落底标高-200m,坡度270, 斜井全长768m,斜井巷道断面2.4×2.2m。煤矿现有生产水平:-200m。

  4.矿井通风情况

  该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主扇工作方法为抽出式。

  风井装有型号为YBK56-Ⅱ-4-NO9型隔爆轴流式通风机,配套电机YBF160M-4型 11KW/380V,铭牌风量4.6~12.8 m3/s。

  (三)事故地点概况

  1.副井井口地面勘察

  地面铺有24kg/m钢轨,轨距600mm。距离井口10m地面安装了阻车器,在变坡点位置和斜井下20m设有闭锁挡,开、闭两挡的材料均为16#工字钢,用钢丝绳连接悬于棚顶。

  2.副井斜井勘察

  副井井口标高+150m,斜井全长768m,坡度270,巷道断面2.4×2.2m,上段大部分用水泥砖砌墙、下段小部分用水泥砖砌墙,小部分裸体巷道。斜井铺设的钢轨型号为24Kg/m,轨距600mm,水泥枕轨和木枕轨交错使用。钢轨平直,接头处平整。井硐的左侧悬挂一趟120mm2低压电缆,井硐的左侧下部设有φ219mm无缝钢排水管和一趟φ25mm防尘水管。井硐的右侧悬挂一趟电铃电缆和一趟通信线电线,井硐的右侧下部铺有一趟φ100mm压风钢管、一趟φ200mm胶质风筒和一趟φ15mm胶质防尘水管。整个斜井井筒碹帮两侧没有见矿车摩擦、碰撞的痕迹。

  3.事故现场勘察

  从井底车场往斜井上171m处,在此处上面12m是水泥砖砌砼支护,下面为裸体巷道,矸石松动,轨道中有从顶板掉落在的矸石,矸石φ100mm~φ150mm不等。

  在井底车场往斜井上在30m~171m区间内,水泥枕轨和木枕轨上有矿车掉道碾压水泥枕轨和木枕轨留下的两条痕迹,测得两条痕迹距离600mm。

  在139m处巷道左壁地上有一个矿车插销,此为跑车矿车的插销。

  4.-200m井下车场勘察

  在井底车场变坡处有一个躲避硐,长为8m,宽为2.2m。-200m车场全长98m,巷道断面4×2.2m,车场内右边空车道,左边为重车道,轨道型号为18Kg/m。

  在井底车场放着本次事故损坏的矿车,矿车车身变形,矿车侧面插销已变形,弯曲。

  5.副井绞车房勘察

  该矿井为斜井串车提升,副井绞车新安装了一台型号为JK2.5×2.3(400KW)的主提升绞车,配直径Φ28mm钢丝绳,该绞车保护装置齐全,使用装载容器为0.75m3侧翻式矿车。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10年5月23日早班(8:00-16:00),群联村煤矿共安排15人下井在3个掘进工作面作业,其中安排徐春文、吴运付、唐书桂以及李先桂等4人到-200m水平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作业。4人于8时下井,到达工作面后开始装矸,11时30分左右,共装矸石7矿车。11时40分左右,李先桂等人到-200m水平井底车场躲避硐休息,等待地面送班中餐下来。11时50分,载有班中餐的5个空矿车在下降过程中,因碰到从顶板掉落到轨道的矸石而跳动,引起前面的4个矿车掉道,同时最前面的一个矿车脱栓。李先桂听到响声后,独自走出躲避硐查看情况,被脱栓后发生跑车的空车撞倒。

  事故发生后,躲避硐内的其他人立即出来对李先桂进行抢救,发现李生桂受重伤,就将其放在矿车里,护送至地面副井井口,随后被矿方用车送往医院,李先桂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0时在医院死亡。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五、事故因原及事故性质分析

  ㈠事故直接原因

  1.副井井筒部分为裸体支护,巷道失修顶板矸石冒落至轨道,未及时清理,使得在下放过程中的5个矿车中有4个矿车掉道,最前一辆矿车卡在轨道上,后面车身抬起,致使插销跳出,发生跑车。跑车发生后,又因井筒未安设跑车防护装置,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2.死者李先桂安全意识淡薄,在矿车运行过程中,违规走出躲避硐室。

  ㈡事故间接原因

  1. 煤矿未执行煤矿监察监管部门指令,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未按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继续组织生产;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

  2.煤矿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一是副井井筒部分地段失修,未及时进行维修;二是对副井井筒运输轨道上掉落的矸石和碎石未及时进行清理;三是未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的制度,在开车过程中,职工违规走出躲避硐进入井底车场。

  3.矿井安全投入不足,煤矿斜井运输无防跑车装置,矿车无防脱栓保护装置,串车提升未安装保险绳。

  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差,安全自保、互保能力不足;当班绞车司机操作新型号绞车,未经专门的机构培训。

  ㈢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六、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略)

  七、防范措施和建议

  1.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办理延期手续之前,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煤矿新开的两个“技改井”在其安全专篇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之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2.煤矿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加强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加强对井下巷道的支护管理,及时对提升轨道进行清理维护。

  3.要加大对煤矿安全投入,斜井提升应配备完善的“一坡三档”防跑车装置,更换带有防脱栓设置的矿车,并对串车设置保险绳。

  4.要加强对煤矿职工的安全培训。所有从业人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机构培训后才能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