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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操作不精心 撞倒同行出矿工

2010-11-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

  2007年4月12日,上海梅山矿业有限公司采矿场回采车间出矿七班职工仰xx、王xx两人根据工作安排上中班。两人于当天15时40分左右到车间,约17时10分到达该班出矿作业区域-273米水平6联北(该班次需利用4-6溜井,出北5、北6、北7三条迸路矿)。

  在作业现场,两人先对6联北5西的5个物料存放进行了检查确认,接着到6联北5西设备停机处,持检查确认表对TORO400E3#电动铲运机进行确认,确认完后两人对作业面顶、帮进行撬查,在对北5、北 6、北7进行了撬查后,两人认为北7的矿石品位较高,不易配矿,而北 5、北6进路矿石品位在40%左右,决定只出北5、北6、迸路矿石,同时发现北5进路的大块较多。接着,仰xx到北5西给电动铲运机送电 (IOOOV),而王xx在电铲得电后发现铲运机的左前、右后各一盏大灯不亮,便更换了大灯灯泡。

  17时30分左右,王xx启动电动铲运机准备出矿,仰xx则前往北8处监护观望。从4-6溜井卸完矿王xx驾驶铲运机到6联北5东出矿,受北5迎头大块影响铲斗中装有大块矿石,于是王xx便驾驶铲运机将大块运送到北6西大块存放处,并将铲斗内剩余的矿石再次倒卸

  在4-6溜井。接着,王xx再去北5东出矿,将迎头大矿块铲运至北6西存放点。在其运送过程中,当行驶到6联联络通道与北6西迸路拐弯口时,感觉铲运机前轮颠了一下,紧接着后轮也颠了一下王xx以为是铲运机轮胎轧上矿石了,便从驾驶室回头张望,发现铲运机行走过的拐弯处躺了一个人,此时铲运机铲斗约有前部顶在北6巷道北帮处停下。王xx立即

  从驾驶室出来,走到近前发现是同班作业人员仰xx,被铲运机碾压仰面倒在地上,并已经没有气息,王xx立即电话向当班调度员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采矿场调度室接报后,立即向场有关领导和科室报告,因当天采矿场安委会成员组织中井下安全检查,检查组接报后紧急赶到事故现场,将仰xx(男,30岁)紧急送至上海梅山第二医院,经医院确认仰xx已经死亡。

  事故类别:车辆伤害。

  直接经济损失:

  1、丧葬费:2464元x6个月=l.48万元

  2、抚恤费:女儿1080元xl92个月=20.74万元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464元x50个月=12.32万元

  4、其它费用:3.11万元

  直接经济损失合计:37.65万元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出矿工仰xx在-273米水平6联北6号西巷道南帮口,被驶人的电动铲运机碾压,其遭巨大钝性外力作用致严重创伤而死亡,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 出矿工王xx在驾驶电动铲运机运送大块矿石时,未认真观察,做到精心操作,拐弯半径较小,将出矿工仰xx撞倒,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出矿工仰xx思想麻痹,违反相关规定,是造成被电动铲运机碾压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3)现场作业人员执行“区域安全负责制”不到位,缺乏联保、互保安全意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4)回采车间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危险源虽然进行了辨识,并制定了车间安全管理规定,但对职工现场遵守情况督促不力,对职工违反安全规程,违反“区域安全负责制”确认程序等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管理原因。

  (5)上海梅山矿业有限公司及其采矿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岗位作业标准”、履行“区域安全负责制“以及对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管理等工作监管不到位,也是造成这起事矿的管理原因之一。

  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

  事故发生后,矿业公司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认

  真吸取教训,强化安全管理,加大防范措施,以提高对事故的预防控制能力。

  1、从本次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层次地认识及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组织全体员工深刻反思,正确认清当前的安全形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

  2、立即组织对井下所有采掘作业面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查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加强安全检查,加大安全整改力度。

  3、组织开展“反违章”专项活动。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排查力度,提高员工识别违章、执行规章的技能;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检查力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规程;加大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对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

  4、采矿场进一步落实“区域安全负责制”,严格“岗位安全检查确认表“检查程序和填写要求;进一步规范作业现场的警示标志或标识,确保完备醒目;进一步完善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联保、互保制度,建立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沟通、联络机制,确保联络信息的畅通,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5、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和企业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度,矿业公司和采矿场将安全责任和月标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班组和个人,并认真进行考核与奖惩。

  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1、出矿工王xx缺乏联保、互保意识,作业前未正确履行“区域安全负责制“持表检查程序,在驾驶电动铲运机运送大块矿石时,不认真观察,做到精心操作,拐弯半径较小,将出矿工仰xx撞倒,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留场察看一年,调离该岗位,并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2、采矿场回采车间对职工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对职工违反安全规程、违反“区域安全负责制”确认程序的行为管理不严、纠正不力,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回采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王xx免去职务的处分;给予回采车间副主任徐x行政记大过的处分;给予回采车间副主任李xx行政警告处分。

  3、采矿场在安全管理上,特别在对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岗位作业标准”、履行“区域安全负责制”以及对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管理等工作监管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对此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分别给予采矿场场厂王x、场党委书记陈xx、场长助理肖xx行政记过的处分。

  4、上海梅山矿业有限公司对采矿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予以行政罚款处罚。这起事故中的其他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梅山矿业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5、出矿工xx思想麻痹,联保、互保意识缺乏,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由于其在事故中死亡,故不予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