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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运输非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2010-11-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2003年3月23日13时30分,杭州市大件运输公司司机孔××驾驶(浙A11054)大型牵引车装载吊管机,途径辛苦宇堤路段时,致使车上所载吊管机和我局某公司2名清障工同时翻入泥塘,窒息死亡。

  按照事故性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司机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已经被当地司法部门依法逮捕。杭州市大件运输公司对死者和设备负全部责任。

  二、事故原因及教训

  1、司机对路况估计不足,没对路况提前勘察,在路基塌陷情况下强行通过。

  2、在自揽工程施工中,派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三、事故责任

  杭州市大件运输公司全部责任。

  四、事故预防措施与对策

  1、加强对自揽工程安全管理。

  2、加强派出人员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