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03年10月10日19时左右,**轮装船作业,三门县鑫达港务有限公司集卡司机陈某驾驶14#集卡从4J58BAY装箱后前往码头。途径纵四路时,陈某为方便倒开水,逆向(由南朝北)将车停靠在4D纵四路岗亭边,而车身侵占4D和4E龙门吊轨道。此时营运操作龙门吊司机邬某操作25#龙门吊欲从4D前往3D作业,行进到4D70BAY左右时,邬呼叫纵四路协管员,在听到协管员”请梢等”的答复后,开始减档滑行,由于惯性龙门吊未能在路口完全停住,陆侧东边档板与侵占轨道的14#集卡平板左后部发生碰撞,造成25#龙门吊陆侧东面档板凹损变形的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1、集卡司机陈某严重违反操作规定,违章驾驶:一是逆向停车;二是未将车停在规定的停车线内;三是车身同时侵占两箱区的2条龙门吊轨道,是造成本起事故直接和主要的原因。因此,集卡司机陈某应对本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2、龙门吊司机邬某思想麻痹,对周边情况观察不够仔细,在箱区口停车不够严密,超过了停车线。
[整改措施]
1、集卡司机陈某要认真学习港区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同时在安全学习会上以身说法,教育全体司机驾驶车辆要严格执行港区规定。
2、教育全体龙门吊司机过、转道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划定龙门吊过、转道前的停车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