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1991年3月18日23时20分,略阳车务段宏庆车站。3139次22时37分进3道,调车计划:3+5,1-1,3+本列开车。在1道减1辆时,担当调车指挥人的助理值班员采用放风制动,由于所甩车辆系滚动轴承、又是关门车,造成车辆溜逸,在6号道岔处与正在3道退行的车辆侧面冲突,第一辆车脱轨,构成调车脱轨一般事故。
二、原因分析
助理值班员在调车作业中违反原《行规》相关规定:零星的滚动轴承货车,单独或成组停在站线上,由车站指定人员止轮防溜;原《行规》补充规定:中间站停放车辆时,均应采取防溜措施;摘挂车辆有溜逸可能时,摘车须先做好防溜措施后,方准摘钩;《站细》中称:先做好防溜再摘车。综上所述,违章采用放风制动是造成这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
助理值班员负主要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值班员负次要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四、采取措施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得存在侥幸心理。
2.严格执行摘车须先做好防溜的规定,否则,不准摘钩。
3.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技规》、《行规》、《站细》中的有关规定,并通过此次事故,扩大教育面,共同吸取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运输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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