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1986年9月17日14时28分,宝鸡东站运转四车间调车长,调一机车北场6道减17辆,编组6352次时,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指示连结员溜放作业。连结员选闸不当,溜放速度过大,将原存车撞出末端警冲标,与另端作业的调二推送作业车辆发生侧面冲突,造成调车冲突一般事故。
二、原因分析
1.调车长违反原《技规》、《行规》、《站细》关于调车作业计划传达变更的有关规定,擅自变更作业方法。
2.连结员违反原《技规》、《行规》、《站细》有关规定,未作好充分准备,盲目随意溜放作业。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
1.调车长负主要责任,给予开除路籍、留路察看1年的处分,每月支生活费50元。
2.连结员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车间主任、书记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采取措施
1.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技规》、《行规》、《站细》的有关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正确运用。
2.车间干部要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落实规章制度和标准化作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3.全站通报,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吸取教训,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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