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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龙塘镇双凤煤矿“8•1”运输事故

2011-02-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概况

  (一)企业名称:耒阳市龙塘镇双凤煤矿。

  (二)企业性质:私营合伙企业。

  (三)事故发生时间:2010年8月1日20时01分。

  (四)事故发生地点:主井一水平暗斜井井底车场。

  (五)事故类别:运输事故。

  (六)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七)直接经济损失:59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双凤煤矿行政区域隶属耒阳市龙塘镇落凤村境内,距耒阳市城区约20 km,有S320公路从煤矿侧旁通过,交通方便。该矿为私营合伙企业,股东有资小玲、李飞、刘小良、郑朝阳4人。该矿于2002年建矿,次年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t/a。该矿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衡阳市煤矿整顿关闭规划的复函》(湘政办函〔2007〕240号文)中的一个保留矿井,矿井的生产能力扩能改造提高到6t/a;矿区面积0.2955平方公里。煤矿设有主井、副井、风井三个井口,其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已审批,目前扩能改造已基本完成,正在准备申请验收。

  该矿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300002010021120072487,有效期为:2010年2月至2015年2月。煤矿聘请曾跃军为矿长, 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其矿长资格证证号为:43060202,有效期为: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矿长安全资格证证号为:43060202MA,有效期为: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其它证照正在办理之中。

  矿井实行“三•八”制作业方式,即分三班作业,早班8:00~16:00时,中班16:00~24:00时,晚班0:00~8:00时。矿井现有职工150余人,其中:井下作业人员100余人。2009年生产原煤2万吨。

  矿井安全管理:由股东资小玲负责煤矿投资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矿长曾跃军负责煤矿全面工作。安全副矿长张为光负责安全管理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生产副矿长伍尤稳负责生产管理工作。经营副矿长刘洪国负责地面管理及煤炭销售工作。煤矿设有3名带班工程师,负责井下每班的带班工作;配备了3名专职安全员兼瓦斯检查,负责井下每小班的安全管理及瓦斯检查工作。矿井设有电工3名,钳工2名,负责地面及井下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矿井每月召开4次安全工作会议,每月15日、30日定期组织2次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事故矿井概况

  矿井位于白沙向斜中柏段东翼麻冲井田,出露地层由新到老有第四系(Q)、二迭系上统龙潭组(P1L)上、下段,二叠系龙潭组为本区含煤地层。麻冲井田褶皱、断层较发育,构造复杂。    该矿井龙潭组上段(P2L2)为本井田主要含煤地层,一般含煤7层,分别为1~7煤层,其中主要可采煤层为6煤层。煤厚0.8-2.5m,平均1.7m。煤层结构简单。

  矿井主要水源为大气降水,至地表渗入老窑或浅部风化裂隙带流入矿井。最大涌水量为100m3/h,正常涌水量为60m3/h。该矿属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型矿井。

  根据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2008年度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及煤层自燃倾向性结果的批复》(湘煤行[2009]26号),双凤煤矿瓦斯相对涌出量为7.53m3/t,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4.72m3/t,属低瓦斯矿井;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倾向性属不易自燃煤层。矿井安装了KJ70型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采用多水平斜井开拓,单钩串车提升。主井口标高+178.2m,落底标高-77.76m,井筒倾角28°,斜长535 m。矿井现有2个水平,即-78m水平(称一水平)、-126m水平(称二水平)。其中:一水平为生产水平,二水平为开拓、准备水平。

  矿井主斜井采用JTP-1.6×1.5型单滚筒绞车提升,配套电动机功率为130KW。一水平暗斜井采用JTKB-1.2×1.0型单筒绞车提升,配套电动机功率为55KW。暗斜井提升钢丝绳绳径为¢21.5mm;提升容器为0.7TMF0.75-6F翻斗式矿车;一次串车提煤5辆、串车提矸3辆。暗斜井上平台设有阻车器但已长时间失效不能投运;上平台及变坡点下方19.4m处设有联动防跑车挡。暗斜井铺设轨道为15 kg/m轻轨,轨距为600mm,木轨枕。两水平运输大巷均采用人力推车方式。

  矿井采用分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风井装备有两台FBCDNO13/2×30型轴流式通风机,配套电机功率为30KW。

  矿井主供电源来自柑江线T接LGJ-35m㎡、电压等级为10KV的单回路供电。地面变电所安装有两台变压器,其中:1台为S7-315KVA/10KV/0.4KV型变压器专供井下用电;另1台为S9-200KVA/6KV/0.4KV型变压器供地面用电。还配有1台200kw的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全矿井的备用电源。

  矿井分两级排水,主泵房设在一水平,配有D85-67×5 水泵2台,配套电动机功率为132KW;斜井铺设2趟Φ127×6mm的排水管路;水仓容量200 m3。二水平配有2台D80型电机功率为22KW的水泵将水排至一水平经由排水沟至主水仓。   

   (三)事故地点概况

  一水平暗斜井上车场为双车道车场。车场长度30m、宽3.7m、高2m,裸体支护方式。重车道轨道外侧距右邦1.3m、空车道轨道外侧距左邦0.6m、双车道间距0.5m。上车场铺设了15kg/m固定岔道,岔心距上平台阻车器8m, 距变坡点9.4m。联动防跑车挡的上挡悬挂于变坡点上方,放下后其下端落于阻车器处,下挡位于暗斜井筒19.4m处;联动档使用情况正常。上平台阻车器失修不能使用。

  一水平暗斜井斜长107m、高2m、宽2.3m、坡度28°,裸体支护方式,在右邦设有简易行人踏步。

  一水平暗斜井下车场(即二水平)为双轨道车场,长35m、宽3.5m、高2m,裸体支护方式。下车场距落位点7.2m处在左右两邦设有对称的2个躲避硐; 左邦躲避硐宽1.8m、高1.6m、长4.5m, 右邦躲避硐宽1.8m、高1.6m、长2m。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10年8月1日15时,早班工程师伍永文与中班工程师伍少华在地面进班室交接班,之后参加由生产副矿长伍尤稳主持召开的班前会。班前会上安排本班36人下井,分5处地点作业。其中:一水平1个岩掘工作面有4人;二水平三叉道北大巷1个维修工作面有6人(大工李育国、吴仕根、谭树军,小工伍路成、谭奇兰、曹启柏);二水平五叉道工作面(包括小工谢情军)和南二石门各1个岩掘工作面各有4人;二水平一叉道和六叉道各1个煤掘工作面各有5人。另主井底车场信号把钩工和运输工推车工各1人,一水平暗斜井上部车场绞车司机1人为伍绍稳,信号把钩工有伍绍云、陈方军2人(该2人到矿只有2个月均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一水平下部车场(即二水平)有信号把钩工伍尤中1 人。当班带班工程师伍少华,安全员兼瓦检员伍龙。16时30分左右,各岗位作业人员先后到达各自的作业地点。一水平暗斜井绞车司机伍少稳与信号把钩工兼推车工伍绍云、陈方军也同时开始作业。19时40分,已提升物料11趟,上绞煤矸40多矿车,此时地面下放班中餐至暗斜井上车场并接着下放到二水平;又绞了一趟重车。为图省事,伍绍云、陈方军未将联动档的上档放下使之处于开启状态。在二水平工作面作业人员陆续赶到二水平车场用餐。大部分人员都坐在车场左邦躲避硐内吃班中餐,只有五叉道工作面的小工谢情军和三叉道作业面的小工曹启柏坐在硐口。信号把钩工伍尤中担心上面放空车,向曹、谢二人打招呼,要他们坐到硐内去,之后便往车场里面方向走去将重车进行连环。20时许,一水平暗斜井上车场的信号把钩工伍绍云、陈方军2人推了5辆已经连环的空矿车准备下放到二水平。陈方军推第1辆矿车,伍绍云推第5辆矿车,当第1辆矿车推至上平台阻车器处时,陈方军继续埋头推车,伍绍云侧身提着钩头准备连钩,但此时第1辆矿车已越过变坡点;2人发现后均用力拖住矿车下滑,但仍无济于事,慌忙之中,陈方军用力扳下联动挡上部挡车器用以卡住矿车,但为时已晚,最后一辆空车已越过了档车器;由于联动档上部档车器落下,导致联动挡下部的挡车器开启,五辆空车快速通过了下部的挡车器,高速向暗斜井下部冲去。这时正在二水平车场将重连环的信号挂钩工伍尤中大喊“不对劲有响声,可能跑车了”;坐在硐口吃饭的采煤小工谢情军立即往硐里站,而曹启柏正起身往外跑,为时已晚;矿车在暗斜井落位点上部2M的位置脱轨,将曹启柏撞至硐口另一侧的水沟边上。事故发生后,在硐内吃饭的采煤工阳吉立即跑到该水平南二石门掘进工作面找到带班工程师伍少华并告知情况。伍少华迅速赶来事发地点,看到离车场落位点3m处的碹体拱顶垮落,前2辆矿车垒叠在一起,后三辆矿车依次呈弓形连接。再看伤者曹启柏全身是血,下身伤得特别厉害,已经不能动弹。于是伍少华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将曹启柏简单进行包扎,然后用空矿车运至一水平,并从一水平的主井底车场提升至地面,矿老板资小玲立即安排用小车将曹启柏运往耒阳市人民医院抢救。8月2日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9万元。

  五、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⒈一水平暗斜井上平台阻车器长时间失修不能使用。

  ⒉ 一水平暗斜井上车场信号把钩工违章作业。在提升重车至上车场时,未及时将联动档的上部档车器关闭;当下放空车时,在钢丝绳绳头未与矿车连环的情况下盲目推车,使车辆越过变坡点以下;当发现第1辆矿车滑至变坡点以下时又慌忙将上档车器关闭,致使下部档车器开启,没有阻挡住失控下放的空车。

  ⒊二水平作业人员在吃班中餐时违章停留在井底车场躲避硐室以外,当发生跑车时躲避不及,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矿井安全管理松弛,安全监督不力。一是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对一水平暗斜井上平台阻车器长期失效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安排进行处理;对一水平暗斜井信号把钩工在对暗斜井联动档长期违章操作的违章行为没有及时提出并整改;二是没有认真落实运输管理制度,没有从严查处上车场作业或暗斜井提升时,井底车场经常有人在躲避硐室以外吃班中餐和人员逗留的违章行为。

  ⒉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组织对职工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素质低,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保、互保能力差。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六、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略)

  七、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双凤煤矿要认真吸取 “8. 1”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全面机电运输安全大检查,凡串车提升的倾斜井巷内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装挡车装置和防跑车装置并投入使用,必须按规定配齐且经过考试合格的专职挂钩工。

  (二)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煤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各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要进行经常性检查,提高检查质量,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矿安全生产。

  (三)整顿提升运输秩序,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的制度,坚决杜绝斜井提升期间和上车场人员作业期间在斜井井硐和井底车场出现人员滞留现象及从事作业行为,狠反“三违”,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对新工人必须进行不小于72小时的入井前强制性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职工自主保安能力,提高按章操作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