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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溜逸脱轨构成大事故

2011-09-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生时间:1984年3月31日1时30分?

  发生地点:龙盘站?

  责任单位:第十五工程局?

  事故概况:

  3482次列车到达龙盘站后,本务机(DF 4型0592机车)自列车尾部挂16辆去206专用线 作业。担当调车作业的人员是:司机陈奉先、副司机任和 权,调车员依斯克坦(运转车长),连结员田万元( 车站值 班员),作业计划:专1-15、专2+1、专 3-1、专2 +14、专3-14......。当作业到专3-14辆与专3 警 冲标内方30米处先甩的1辆挂好后( 该车已由田万元下 好铁鞋并拧紧了手闸), 依斯克坦向司机显示连结信号, 提开车钩,又将机后3位车的手闸拧紧。当他下车返回机 车时,发现全组车辆溜逸,立即追上车组又拧了一辆手闸; 田万元在追赶车组时,脚被铁钉扎伤。终因线路坡度过大, 愈溜愈快,在距土档300米处与原停留的货车2辆,重 型轨道车1辆相撞。造成货车报废1辆、中破2辆,重型 轨道车小破1辆,直接经济损失93340元。?

  原因分析:?

  206专用线是十五工程局自建、自管、自用的临时 施工仓库专用线,曾委托我局机车担当取送作业。该线几 经变换使用单位,坡度变化大(事故后实测警冲标内方 150m内最大坡度17.4‰,平均为9.9‰) 无线路 标志,超过铁路工程技术规范,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临管处和鱼儿沟车务段管理不善,在多次向铁道兵索 要坡度资料未能实现的情况下,承担该线取送作业,又在 作业中采取防溜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我局根据临管处与十五工程局事故分析会议纪要,列 十五工程局主要责任,承担损失费约70000元;我处 负重要责任,承担车辆损失费23340元。 报铁道部后未予 批复。5月30日,十五工程局阿拉沟指挥部发13号电 报,承认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费用。铁 道部至此才同意列十五工程局责任事故。

  处理结果:?

  鱼儿沟车务段段长、龙盘车站站长在206 专用线坡度 不明的情况下,未起把关作用,应负领导责任,均给予行 政记过处分。?

  运转车长采取防溜措施不力,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于临管处领导、运输科科长,分别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