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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作业被机车挤伤身亡

2011-10-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生时间:1996年2月7日12时58分?

  发生地点:鱼机分段库内?

  责任单位:鱼儿沟机务分段?

  主要经过:2月7日12时50分,鱼机分段外勤值班员王富学(职名:值班员,担任司机16年,担任值班员1年7个月)和扳道员郭东亮(职名:副司机,年龄26岁,参加工作4年,担当扳道员工作6个月)在库内进行机车倒调作业时,计划用5道3306机车挂4道的7211机车,扳道员郭东亮领车作业,当进入4道与7211 机车连挂时,在连续三次连挂未挂上的情况下,扳道员郭东亮盲目进入两机车间调整车钩位置,12时58分,王富学在未得到扳道员显示连结信号的情况下,又盲目动车进行再次连挂,将横跨地沟正在调整7211机车车钩位置的扳道员郭东亮挤在两车钩之间,此后王富学又将3306机车后退,郭东亮被挤伤后掉在地沟里。因郭东亮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原因分析:?

  外勤值班员王富学违反《技规》第188条、第3款:“没有信号不准动车,信号不清立即停车”及第4款:“负责调车作业安全”的规定。在连挂机车多次未连挂上的情况下,未能停轮检查原因,而是盲目作业,并且在无扳道员连结信号的情况下,擅自动车进行连挂,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扳道员郭东亮生前系机车副司机,曾连续担当扳道员工作6个月。此次作业中严重违反《职工劳动安全守则》中“调车人员守则”第八条:“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不要探身到两钩之间”的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处理决定:?

  1、外勤值班员王富学严重违反有关作业标准,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司法部门依法对王富学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2、扳道员郭东亮在库内调车作业中,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违反作业标准,是构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本人已死亡,故免于处理。?

  3、对负有直接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运转车间主任、书记,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机务段、机务分段领导,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