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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雷管车途中炸毁  蛛丝马迹搜寻真相

2005-10-28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94年10月23日13时40分左右,西安某厂一辆装载105万发8号工业纸壳火雷管(折合TNT当量为1045kg)的解放牌汽车,沿309国道由西向东,在途经山东省平度市洪山乡政府驻地时,突发爆炸,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其中5人死亡,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26万元的特大事故。

 

爆炸现场及破坏情况

爆炸点形成一个东西长6米、南北长5.6米、深2.4米的爆坑;爆心以西13.2米处的一辆双排座汽车的前后及两侧挡风玻璃破碎,65.2米处的地面散落有这辆车的玻璃碎渣;爆心以西140米处有一辆长9.06米、宽2.47米的运苹果车歪倒在公路南侧外墙边,其右前方被严重撞坏,附近有它撞断的电杆和路桩,该车轮轨迹上留有一条机油漏出的痕迹;爆心以东公路北侧86.5米处有一辆头朝西的大客车,前后挡风玻璃破碎,两侧玻璃亦大多破碎。

爆点周围有大量的爆炸飞散物,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碎块和公路碎石、混凝土块。如汽车底盘被炸碎后大部分压到爆坑内,发动机、前桥及变速箱齿轮被炸毁后飞到东北方向30-80米处,一个被炸变形的汽车轮毂飞到约100米远砸坏一间民房屋脊。由于爆炸冲击波的作用,距爆心80米范围内的民房大都倒塌;180米范围内的民房,有的瓦屋面移动或被掀起,有的门框窗框折破,有的门扇和窗扇被损,有的墙壁裂缝;580米范围内民房有轻度破坏或玻璃被破碎。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原劳动部、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实地勘察,并对事故的技术原因作了周密的分析——

 

祸因并非交通事故

从爆炸现场车辆及有关物品位置可见,爆炸前除了运苹果车有可能与运雷管车相撞外,其他车辆均处在正常行驶位置,且与运雷管车相距甚远,不可能与其相撞。那么运苹果车是否与其相撞过呢?

由于运雷管车已被炸得粉碎,如果两车相撞,运苹果车肯定也灰飞烟灭,但实际上运苹果车尚在;两车没有相刮。因为运苹果车左侧没有水平刮痕,只有几处被硬物砸过的凹痕。

那么,爆炸瞬间运苹果车在什么位置?

根据现场勘察和对运苹果车被爆炸飞散物打击的痕迹和嵌入驾驶室、左前轮的破片飞行角度的受力分析,以及该车右侧、后侧未见爆炸飞散物打击痕迹来看,证明破片均来自左前方。说明运雷管车爆炸瞬间,运苹果车尚在爆炸点以东偏北路面上。

根据平度市公安局的调查,运苹果车司机重伤后抢救无效死亡,尸体检验鉴定报告称司机头部左侧有爆炸破片打击伤;而同在驾驶室内的乘车人宋某只是双手手背有轻度烧伤。说明爆炸瞬间爆炸破片和灼热火焰从左前方袭来,司机被破片击中失去知觉,乘车人本能地双手捂脸,手背被烧伤;汽车在失去控制的情况下仍按原方向继续行驶,直到左轮胎漏气后向左偏离而碰到障碍物,最后翻倒。

理论计算认为,爆炸火球热辐射灼伤皮肤的临界半径为58.5米。事实上,运苹果车上有人烧伤,但衣服没有烧焦;因此估计运苹果车距离爆点在55~60米之间,而从该处地上捡到的汽车挡风玻璃渣,经化验结果与运苹果车驾驶室内碎玻璃渣成分一致。

雷管爆炸时,双排座车距爆心65.2米,其前后及两侧挡风玻璃破碎,但此地在火球热辐射灼伤皮肤的临界距离之外,因而汽车及车上两人没有烧伤。

 

雷管在车内自爆引起

雷管质量问题引起爆炸?

8号工业纸壳雷管是西安某厂的老产品,10多年来没有发生过汽车运输雷管爆炸事故。从该厂提供的本次运载产品的检验报告和颠簸试验报告来看,均为合格,因而排除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爆炸的可能性。

汽车油箱起火和前轮放炮引爆?

从现场目击者反映的情况来看,都说突然爆炸后汽车就消失了,没人看到先起火后爆炸,因而可排除油箱起火引爆。至于前轮胎放炮问题,从爆坑找到的汽车底盘碎块可见,爆炸时汽车是立式,没有翻倒。联合调查组根据现场测得的爆坑直径和深度,计算出爆坑的体积为26.7立方米;而爆炸实验证明,1000kgTNT在硬土、粘土地面上爆炸会形成体积为38立方米的爆坑。由此可见,爆炸点在离地面1.3米的汽车上,因而爆坑较小,可排除汽车故障引爆的假设。

因行人突然横穿马路,导致司机紧急刹车引爆?

如果有人突然横穿马路机时司机急刹车,那么在汽车被炸得粉碎的同时,该行人也会被炸成碎块,但10多天后,当地无人员失踪报案,因而可以排除。

人为破坏?

平度市公安局排除了这一可能。因为不是夜间行车,且时速达45~50公里,坏人没有可趁之机。

手枪走火?

车上押运员按规定带有一支“五四”式手枪和5发子弹。爆炸现场只找到一个子弹壳。经青岛市公安局对手枪进行检验,未发现有曾发射过的痕迹。

司机喝酒之假设无法查证

爆炸时间是13时40分左右,据此可以设想司机吃午饭时喝了酒,开车后酒性发作致操作失误而引爆。但车上3人全都死亡,无从查证。

雷管箱子跌落引起爆炸

这是引爆的最大可能。证据有三,其一,押运员的警徽和工作证均在该车行进的前方偏南找到,同一方位还有许多人体碎块,而其他方位未发现人体碎块,说明两个押运员均坐在驾驶室内,而没按规定一人坐在货厢里。其二,雷管装载过高,按照《民用爆破器材工厂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汽车运载雷管时,其堆码高度应低于车帮10厘米。据此,该车只能装两层,而实际装了4层。同时,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箱子颠簸松动,有可能从60厘米高处跌落而爆炸。其三,押运员脱岗可能在过济南以后就开始了,因为此前驾驶室内违章带人(司机之父),押运员只能坐在货厢的岗位上。当然,这只是最大的可能原因,除此之外,尚未发现引起这起爆炸的其他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