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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尚义县“8.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4-04-28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8.姚书佩,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12月出生,1993年10月参加工作。2007年任尚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在该县进一步深化落实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对该局及运管所对非法载客运营车辆打击不力,道路稽查工作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2011年大部分时间常驻石家庄,主要负责到省直相关部门协调张尚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王福玉,男,汉族,中共党员,1964年5月出生,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09年1月任尚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在该县进一步深化落实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对该局及运管所对非法载客运营车辆打击不力,道路稽查工作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三)建议给予组织处理责任人员。

    10.王建平,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67年3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12月至2011年8月22日任尚义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2010年6月开始分管公安、交通运输等工作。在该县进一步深化落实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对尚义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存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在事故发生前已调离工作岗位,不再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建议由张家口市纪委监察局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四)责成尚义县政府对“8.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存在的问题向张家口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张家口尚义县“8.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后果十分严重,教训极其深刻。为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道德、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切实做到理性行车、规范行车、安全行车。特别要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和依法营运的管理,营造良好的交通氛围,提高驾驶员的遵章守法意识和对突发状况的应变能力,提高乘客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县交管部门应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强化路面巡查,严格执行7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规定,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速超载和非营运车辆非法载客行为;严格查处无牌无证和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三)建议尚义县增加警力,要部署足够警力上路,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严格查处非法载客、涉牌涉证和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四)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尚义县政府要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现象,并形成长效机制。建立责任倒查制度,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打造依法行政政府,按照国家法定职责,履好职,尽好责。

    (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到位。各级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出台切实加强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以县级以下客运企业和个体运输户为重点,大力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大科技投入,扩大监控范围。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不断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实现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