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召开的各区县安全生产监察(管)局长工作会议获悉,为了确保全年生产安全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内,确保不发生特大恶性事故,确保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本市确定了下一阶段重点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提出:上海市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继续以贯彻落实全国和本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做好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主线,下功夫狠抓“五个落实”,突出做好“五个推进”,力争实现“五个起步”,巩固和发展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势头,更好地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一、狠抓“五个落实”。今年是“落实年”,要使2004年的工作比去年有所进步,安全状况明显好于往年,必须在以下五个关键环节上狠抓落实。
1.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确保不突破控制指标
对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2004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必须坚定信心,坚决贯彻到底。每季度要加强进度考核,上半年各区县控制指标落实情况,要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布。同时要与市交巡警总队、市消防局等有关部门加强互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实现全年事故总量不突破国务院下达的控制指标。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市将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重点督查和警示制度。对上半年生产安全死亡人数超过全年控制指标半数以上的区、县政府,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并向该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发出警示书。二是建立重大死亡事故反省制度。由发生重大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发言,并形成为一种会议制度,通过现身说法,使大家引以为戒。三是建立事故责任追究跟踪制度。与市监委、市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跟踪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中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和刑事处理情况。
3.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始终放在企业,放在基础工作上。指导督促广大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安全投入,逐步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同时,要在下半年突出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善于抓典型,发挥典型的指导引路作用,树立一批“样板工厂”、“样板工地”等,使广大企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4.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和减少事故
一是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本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控制增量、规范存量”的要求,从严把好危险化学品单位市场准入关。对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控制“增量”,从严审批;对现有的81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严格掌握相关规定和标准,全面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单位,分别采取规范、整改、转产、搬迁、歇业等措施,逐步缩小“存量”,到200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评价、发证工作。二是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组建相对集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在本市开设汶水路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年内再组建3—4个集中经营点,并鼓励和支持网点开展经营、储存、运输的一条龙服务,解决目前网点规划不合理、经营不规范和服务不到位的状况。
5.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要加大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回头查”的力度,要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检查的落点要放在事故隐患的督促整改上,督促企业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坚决予以整改,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工艺和技术改造的力度,确保本质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7、8、9三个月的夏季事故高发期,以开展“夏季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为重要形式,确保高温期间的安全。在本市重点对防触电,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倒塌、防台防汛、防暑降温等加强专项检查,并通过竞赛的形式,提高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少出事故,不出事故。
二、做好“五个推进”。对目前正在进行的一些常规性、经常性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向前推动。
1.推进安全生产立法和依法行政
抓紧对《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前期修改和完善工作,为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作好准备。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做到依法行政。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厉打击瞒报事故现象,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综合监管协调机构和社区监管体制
一是强化区县安全生产体制建设。继续同市编办沟通,并取得各区、县人民政府支持,在区、县机构调整中,进一步强化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力量,并督促加快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二是推进社区监管网络的建设。在本市前几年社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开展网格化安全监管试点工作。三是发挥政府安全监管的辐射功能。督促区县政府加快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力争在年内做到机构的全覆盖。
3.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14部门《关于继续深化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下半年继续对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开展进行专项整治,注重实效、逐渐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继续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房地局、市消防局、市质量技监局等4部门《关于关于加强租赁厂房、场所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对租赁厂房、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摸清底数,动态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强化租赁过程中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4.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要抓紧上海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馆的筹建工作。拟利用原上海市劳动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大楼,通过市政府协调,并取得市财政的资金支持,争取年底之前,落实教育馆的场所和前期资金。二是加大媒体宣传教育力度。争取下半年制作2—3部安全生产警示短片,通过电视台滚动播放,提高全民的防范意识。
5.推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工作
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力度。严格掌握标准,年内在每个区县设立综合性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并在条件成熟的社区,积极扶持咨询类的中介机构,有效缓解中介机构对小企业的供需矛盾。二是推进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认证工作。目前,已通过认证单位有164家,提出认证申请单位56家。面对当前企业积极要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现状,本市的2家具备国家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资质的中介机构已不能满足需要,今年下半年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再增加本市认证机构的数量,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认证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考核力度。对本市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所有机构从管理制度、人员素质、合理收费、服务质量、工作效能等多方面,建立一整套严格的管理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建立劣汰机制,确保本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四是加大中介服务人员的资质审查和业务培训。对安全生产培训的师资、危险化学品的评价员、建设项目预评价员、从事咨询的安全工程师等,委托专门的机构进行不定期的专业业务的培训,并建立考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取暂停、暂扣的办法,直至由发证单位取消其执业资格。
三、实现“五个起步”。以下几项工作,已经酝酿了一段时间,有的已经有了一些基础,认识上也已经趋于一致,下半年要抓紧起步,并争取通过半年的实践,取得一定成效。
1.社区网格化安全管理要起步
在本市前几年社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归并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煤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各类安全的相关综合职能,在不影响“条线”功能的前提下,利用社会资源、整合机构力量、聚集部门优势、实施动态监管,提高行政效能,认真开展社区网格化安全监管的试点,这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采取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办法,选择浦东新区、普陀区等有条件的街道、乡镇争取年内开始试点,逐步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
2.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要起步
针对当前大量小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安全意识淡薄、基础管理薄弱、人员素质不高、事故多发的现状,本市下半年将启动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首先做好调查摸底,突出重点,规范小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浦东新区探索小企业商业保险运作机制、杨浦区探索都市工业园区小企业安全管理运作方式,普陀区探索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松江区探索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的建立。然后,通过试点,抓出成绩、摸索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确保小企业“有人管、会管理、管得住”。最终希望用2-3年时间建立企业安全信用体系。
3.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起步
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本市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的框架内,抓紧编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快速启动、及时处置、措施到位”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施工事故、大型设备倒塌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等,建立快速反应系统,从事故接警处理、现场紧急处置、专家技术指导、救援队伍调动、大型机械保障等方面,制订一套完整的预案,争取在年内付诸实施。同时,作为应急救援的基础,要积极建立本市各行业安全专家信息库。根据行业特点,把各领域内的技术专家集中起来,建立工作机制,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也为加强行业安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4.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要起步
8月份,本市将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开通安全生产举报专线962266,发挥广大市民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社会监督氛围,对举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法行为的,经查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
5.事故预防机制的探索工作要起步
一是工伤社会保险的预防机制。积极与市劳动保障部门协商,从本市工伤保障基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本市安全生产预防资金,用作安全生产的科学研究、教育培训、社会宣传等预防性工作。二是工伤商业保险的预防机制。在本市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过程中,按照“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提倡危险性较大企业参与商业保险,使这些企业在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基础上,再引入工伤商业保险的监督模式,用市场机制来促进事故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