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职责
2.1 安全科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
2.2设备工程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办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2.3 各部门负责各自责任区施工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3. 规定
3.1 设备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以下简称“电管员”),各部门电管员由安全员兼。
3.2 一类临时用电为架设临时线路超过一天的临时用电。
3.2.1 需一类临时用电,该项目责任人应报设备工程部电管员组织施工单位、电源单位电管员到现场确定方案,并填报《临时用电申报表》。
3.2.2《临时用电申报表》一式三份由设备工程部主管经理审批后执行,电源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工程部各执一份。
3.2.3 电源单位、设备工程部电管员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临时用电方案、由持证电工架线,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3.3 二类临时用电为在检修电箱上取电源超过三天或架设临时线路一天以内的临时用电,须填《临时用电申报表》一份,报电源单位审查后执行;电源
单位电管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拆除,验收并收回《临时用电申报表》。
3.4 三类临时用电为在检修电箱上取电源三天以内的临时用电,由电源单位审查后执行,电源单位电管员须填制《临时用电记录》备查。
3.5 临时用电使用期限为10天,延期使用需续办申请,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3.6 凡在非本责任区用电系统内临时用电,均需按规定办理报批,未经批准私自取电、未办手续延期使用临电者按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安全生产考核》执行。
4.文件与记录
4.1 《临时用电申报表》 W****-1
4.2 《临时用电记录》 W****-2
临时用电申报表
编号: 年 月
W1420-1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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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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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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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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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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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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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
计划使用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用电容量 |
千瓦 |
取电源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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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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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线电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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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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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使用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取电源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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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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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单位: | |||||||||||||
设备工程部电管员: | |||||||||||||
安全科: | |||||||||||||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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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 |
延期理由: | ||||||||||||
延期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电源单位: | |||||||||||||
设备工程部电管员: | |||||||||||||
安全科: | |||||||||||||
批准: | |||||||||||||
拆除验收 |
拆除时间: 年 月 日 |
综合评价 | |||||||||||
电源单位: |
良好□ 合格□ 返工□ | ||||||||||||
设备工程部电管员: |
良好□ 合格□ 返工□ | ||||||||||||
安全科: |
良好□ 合格□ 返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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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记录
电源单位: 年 月 日 W1420-2 序 用电单位 用电时间 用电容量 取电源点 申请人 审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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