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最近研究出台了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保大压小”和“转化增值”的原则,运用资源整合、运力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等手段,鼓励建设亿吨级煤炭基地、千万吨级煤炭集团、120万吨以上矿井。依法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鼓励煤炭企业加大煤炭深加工和就地转化力度,延伸产业链条,开发生产高附加值的煤炭化工产品。
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从2005年起,集中3年时间对现有的900余处年产1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进行资源整合重组、技能技术改造和依法淘汰关闭;对具备资源整合条件的小煤矿,就近整合煤炭资源,重组煤炭企业;对不具备资源整合条件但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小煤矿,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矿井生产能力、改进采煤方法,提高资源回收率;对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要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决依法淘汰关闭。
提出了煤炭产品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煤炭产品结构要由单纯生产原煤型向能源重化工型转移,加大煤炭深加工力度,特别是大型煤炭企业要加快建设煤转电项目,积极推进煤制油、煤制甲醇、煤焦化等综合利用煤炭资源的煤化工项目,形成煤、电高载能产品,煤、焦高附加值化工产品,煤气化、液化产品系列。
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任务
经过3年的资源整合重组、矿井技术改造和依法淘汰关闭,到2007年底,全区煤矿矿井数量由现在的1100余处减少到700处左右,矿井数量减少40%;主要产煤地区矿井规模均在年产30万吨以上,矿井全部实现正规回采,矿井回采率由现在的30%提高到60%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4以下,矿井全部装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到2007年底,全区原煤就地转化率达到50%以上。(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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