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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150小时”职业培训

2004-02-02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意大利对职业培训有详细规定。保障劳动者普通学习权利的制度“150小时”规定:为提高自身水平,要求到公共培训机构学习的劳动者,有享受带薪培训的权利。企业应给予工人的带薪培训时间不是每个工人分别计算的,而是先算出企业应给予所有职工的带薪培训合计小时数(以三年为单位),这一合计小时又被称为职工应享有时间。职工应享有带薪培训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以七小时(每年)乘以三(三年),再乘以该企业的职工人数。

每个工人应享有的带薪培训时间应在其上学、参加进修时间的一半以内,三年最多可享受150小时(也可以在一年内用掉全部150小时)。对于参加初等教育即从读写开始学习的劳动者,其享有带薪培训的时间可以提高到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二,总时间长度可达250小时。

确定当年度带薪培训人员时,企业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企业中同时享有该权利的劳动者人数不超过企业总人数的2%;第二,劳动者行使上述权利要以确保各工作岗位顺利完成企业生产活动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