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新隧道的目的是发展立体交通,改善交通条件,如何确保隧道内的交通安全就成为各国交通运输部门必须考虑和策划的重大课题。欧盟在解决隧道安全问题上采取的科学措施和管理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先进的设备是安全的保障
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通过隧道的车流量日益上升,国际交通运输专家认为,机动车辆在通过隧道时因为各种原因发生燃烧和爆炸的风险与日俱增。
欧盟隧道交通安全委员会认为,经过多次科学试验证明,传统式隧道顶端装配水淋式或者水淹式消防管路系统确实有相当的作用,一旦隧道内发生火警时启用,果然能够使着火的机动车,降温,并且有助阻止火势蔓延。但是水淋也会导致火烟爆炸,特别是当汽油和易燃化工产品着火时,由于火势大,温度高,水淋或者水淹导致的危险更大,用在隧道内不适合,而且维修保养难度大,费用高,更谈不上起到保护隧道内壁综合建筑结构的作用。
欧盟隧道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求欧盟各国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其所辖的长度超过100米的隧道内,现代化水雾式消防系统设立自动火烟探测系统、遥控应急电话、手按式警报按钮、闭路可视电in系统等等,以便管理保卫系统及时发现火警,准确判断火场位置和火势程度。
隧道安全检查员像警察
欧盟隧道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指出,他们的职责就是促进欧盟地区隧道交通安全规则的制定和具体执行的统一。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安全规定不是增加高档灭火器材,而是积极培养个人技术水平高、具备高度敬业精神的隧道安全检查员。这些安全检查员配备高科技消防探测工具,随时能准确发现隧道内任何危险苗头,其中包括有可能在隧道内活动和企图作案的危险恐怖分子。
根据规定,欧洲地区一些国家的隧道安全检查员在就职时,必须宣誓,保证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他们执行的法律包括:当地政府颁布的《刑法》《反毒品走私法》《禁止司机酒后开车法》《精神病人管理法》,还有这些国家刚刚出台的《反恐怖活动法》。一旦发现嫌疑犯,这些隧道交通安全管理员有权予以拘留,如果遇到暴力拒捕,可以使用随身配备的武器。
由此看来,这些隧道安全员和当地的刑事警察没有什么两样了。这位隧道交通委员会主任说,形势紧迫,为了保证隧道安全,我们必须这样做。
隧道安全从规划之日抓起
隧道内壁建筑材料不仅要坚固、耐压、耐腐蚀、无毒,而且要具备绝对防火和耐高温的优良性能。消防专家指出,隧道内壁建筑材料从遇到大火时起,一直到被火烧化变形、开始往下脱落的这段时间:,对于赢得宝贵时间、紧急疏散人员、抢险救灾极其重要,因此这段时间的长短是测试隧道内壁建筑材料性能的主要数据。
欧盟隧道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认为,奥地利BST公司生产的专用地、建筑材料及其构配件可广泛用于地下;隧道。据测试,BST公司生产的专门用于地下建筑的构配件仅仅在耐火焰抗高温的持续时间方面就比其他传统材料构配件多出4个小时,这是何等巨大的逃生空间!
立法保护好现有的隧道
为了让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网络的安全放心,欧盟隧道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认为,不仅是欧盟组织、联合国对隧道交通安全也已经颁布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但是法律规定还得有人去执行才能有法律效力。
从这个意义上讲,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隧道的发展商、投资商、代理商,经营商和保险商,必须坚持执行“隧道交通安全第一”的法律规定,在隧道安全项目投资上,特别是使用“惰性”防火隧道建筑材料项目上必须当机立断。
据欧盟隧道交通安全委员会调查,迄今为止,已经有荷兰、法国、德国、比利时等欧洲国家正在积极按照新的隧道安全标准,对现有的老隧道进行更新改造,边通车边施工,使老隧道的交通更加安全可靠。
据了解,最近美国的国家消防学会正在积极考虑参照欧盟组织的隧道安全防火法律规定,对美国相关的消防法案NFPAl30和NFPA502的具体规定和消防标准进行修正,该学会已经花了4年时间,重点研究改善老隧道安全措施,其中包括用法律规定统一规范隧道所使用的新建筑的材料成本、防火效果、承受高温耐力、韧性及消防的最新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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