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美电力安全工作规定之不同
2005-09-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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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早期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是参照前苏联模式,并根据建国初期电力企业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性质而制定的,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电气设备及人员。由于西方电力行业的发展水平较先进,所以在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方面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下面结合美国国家电气安全工作机构制定的《工作现场电气安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粗略谈一下两者的不同之处。
1 总体方面
与《安规》的侧重点不同,《纲要》中关于电气事故预防的内容比较笼统,电气安全工作措施不那么具体,而现场事故抢救的内容讲得较多、较细。参观他们的工作场所也会发现墙壁上宣传较多的是如何抢救伤员等救护内容,而在我国,工作现场周围宣传的则是标语口号、规章制度,这也反映出双方在安全文化上的差异。
我们的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所以我们制定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是建立在事故预防的基础之上的。美国等西方国家偏向于救护,《纲要》中对人体的触电急救、火灾的伤员抢救、雷电的防护等条款讲得比较详细、具体,有许多内容与我们不一样,值得借鉴。
2 安全管理方面
我国电力企业职工是长期固定并从事相应的专业工作,如外线工就是从事输、配电线路的维护、检修、架设等线路任务,二次继保、计量仪表、检修运行等专业也是由相应班组各负其责,安全性和专业性使得电力工作与专业班组形成相对应的关系。
在美国则不然,它所管理的对象是企业业主、雇主、雇员3方。在电力行业的工作特点和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影响下,企业采用季节性临时用工制度,即电气设备计划停电检修前,临时招兵买马,平时企业不多养人。为确保电气工作的安全,对临时电气专业工人的安全管理,实行资格证制度。即,只有具备并持有相关专业安全资格的工人,企业才能雇用。所以《纲要》里再三强调持证上岗制度,它是保证安全工作的前提。《纲要》中也多次强调企业业主、雇主、雇员3方在工作时要紧密联系、互相沟通。因为在临时用工制度下,这3者间的关系比较松散,员工之间交流少,这会对电力企业安全工作产生极不利的影响。同样为降低企业成本,我国目前许多新电站(厂)也开始少养甚至不养专业人员,逐渐实行季节性临时用工制度,只不过采用的方式有所不同,是向本系统的兄弟企业雇用专业检修人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采用上述方式,所以有必要学习西方安全用工的管理方式。
3 安全技术方面
(1) 引入“双绝缘”概念。“双绝缘”指的是使用电动工具时,在电源没条件使用或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情况下,虽然工具上本身有绝缘防护(如绝缘柄),但人体还须再实行一次绝缘隔离保护,如采取戴绝缘手套、站立在绝缘垫上等安全措施。在人们日常使用的电焊机、电动疏通机、水泵等电动设备中,由于电压较低而易产生麻痹思想,加上工作环境的安全措施较简陋,所以极容易发生人体触电事故。这点很有普遍性,值得关注。
(2) 我国规定:在多股电线连接处,为防止线路接触不良,在接头外部及空隙处必须填上焊锡,加大电路接触面积,保持电路接触良好。而在《纲要》中,反对在电路导线接头处运用锡焊技术。理由是,焊锡会腐蚀导线,影响电路正常接触而导致事故发生。
(3) 在《纲要》中提出安全标志线概念。安全标志线就是允许现场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的极限界线。《纲要》中把安全标志线分为4类:
① 弧光线,是防止被电弧光灼伤的安全距离标志线,而我国的做法是戴护目眼镜;
② 约束线,是“无证”人员(指非电气专业人员)所限定的区域标志线,约束“无证”人员在工作现场的流动;
③ 限制线,是“持证”人员的工作区域,这与我们的遮栏、防护网的作用相类似;
④ 禁止线,指带电设备危及人体生命的距离,任何人都不准入内。
②、③有值得吸取的地方,在设备检修特别是大型设备检修时,我们往往不分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非专业相关人员在现场可以随便走马观花,无界线划分。
4 其它方面
在伤员救护、火灾、雷电等方面有许多做法较新颖,如事故出现后该怎么报告,怎么走才能使救援人员以最简捷的路途、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争分夺秒赢得时间。我们的《安规》及基层单位安全教育都没有涉及以上内容,遇到事故时,不少人的做法是报“110”、“119”求救。由于变电站、线路的位置可能较偏僻、电气事故有其特殊性,加上现场人员因突发事故而变得紧张,记忆和语言表达出现短时间的障碍等原因,常会延误宝贵的抢救时间,所以报“110”、“119”的方法不一定是最佳方法。《纲要》的火灾救护条款中还有其它比较详细的内容,如要及时解下伤者手表、皮带、手饰等紧身的物体,防止因伤口肿大限制人体的血液循环,加重伤情。另外对雷电的防护与躲避也用了较多的篇幅等。
《纲要》中还有许多安全条款与《安规》有不同之处,比如安全的三道防线也是不同的安全概念,还有现场使用绝缘梯子及注意事项、保持现场整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