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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驾驶员培训与考核

2005-11-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我们试比较交通安全方面最具代表性的部分发达国家——美洲的美国、加拿大、欧洲的瑞典、法国、德国等国家,他们在驾驶培训与考核工作方面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我们当前工作有所借鉴。

    一、 驾驶员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

    1、 驾驶员培训的主要内容

    在发达国家,驾驶培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道路法规、车辆机械性能与操作、车辆安全装置、“路权”概念等。

    2、 驾驶员培训方式

    驾驶员培训通常分为非职业培训和职业培训。其中对非职业培训,许多国家采用“非正规的培训”和“正规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例如许多新驾驶员从他们的父母或朋友处学习驾驶(“非正规的培训”),一些是在驾驶员培训学校接受驾驶员培训(“正规培训”),内行的人员在持有驾驶证后通常还要接受一段时间的正规驾驶培训。

    为了进行新驾驶员培训,各地通常准备培训资料以提供给他们必要的信息,而不管他们选用何种培训模式(正规的、非正规的、混合式的)。例如ICBC(加拿大BC省保险公司)准备了一系列指导教材,免费提供给新驾驶员培训,这些指导教材包括多方面的资料:如计划安全教育课程,驾驶和骑行技术、才能和培训方面的出版物,现有的BC省驾驶员培训指导的内容分析,对于其他地区的指导手册的评阅。

    在德国,初学者必须接受正规的驾驶员培训,这种培训持续到驾驶培训的讲师肯定该初学者确实获得了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在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协会(NHTSA)发展了一种父母们使用的培训模式。

    在瑞典,监督学习过程的成年人必须经过正式登记才能教授新驾驶员培训。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的分等级发证计划(GLP)中,驾驶员培训课程是一个混合型的模式,在该模式中,登记入GLP培训项目的驾驶员培训必须进行上车和课堂教育,为了完成GLP驾驶员培训课程,学生必须完成12小时的上车练习、16小时的课堂学习、通过学生特殊的学习需要所获得的4小时上车或课堂经验以及提交一份能证明他们完成30小时在家练习的日志。利用这个方法,他们将正规学习和上路实践结合在一起。

    3、 汽车分阶段考核分等级发放驾驶证模式

    虽然有些区域,特别是在加拿大和美国,通常允许新的驾驶员有快速和容易的途径获得完全驾驶权力,但年轻驾驶员的高事故率使得分阶段考核、分等级发放驾驶证模式成为日益流行的方法。自1994年以来,6个加拿大省份和24个美国的州已经开始执行了阶段性的考核、分等级发放驾驶证的模式。目前,有3个国家对于商用车辆有分等级发放驾驶证的许可程序。如在加拿大对于所有的新驾驶员而言应从分等级发放驾驶证模式开始,进行为期18到24个月的学习,并分为两个独立的阶段:6到12个月的学习阶段考核合格后进入12个月的临时阶段。24个月以后经考核合格和才能进入正式阶段。

    有过半数的加拿大和美国地区有各种分等级发放驾驶证模式,该模式被认为是在这些地区减少灾祸和受伤发生率的主要因素之一,并报告有积极的结果,例如:

    在1994年引入分等级发放驾驶证模式后,新斯科夏半岛在头三年里所有驾驶员的碰撞事故率下降了19%;

    在16岁的驾驶员中,碰撞事故率下降了37%(TIRF);

    在1994年引入分等级发放驾驶证制度后,安大略省的报告表明驾驶员新手中的碰撞事故率下降了31%,新驾驶员灾祸和伤害事故率下降了24%。

    分等级发放驾驶证模式类似于一种见习程序,使新驾驶员轻松适应需要的交通条件,它通过设定什么时候、在哪里、和谁、新手如何驾驶等一些限制性条件来获得。这些限制性条件随时间的推移逐渐取消,以便于新的、更复杂的交通条件能被新手掌握和控制来获得驾驶经验和使其成熟,最终获得无限制性的自由驾驶权利。

    二、 职业驾驶员培训

    职业驾驶员培训模式

    典型的职业驾驶员培训模式适用于那些持有小客车驾驶证开始驾驶小型卡车,同时随着车辆尺寸的提升能够得到在职培训的新驾驶员。更加熟练的驾驶员通常能够获得业主提供的职业培训。一些货车运输公司雇佣他们自己的培训人员,但大多数其它公司通过指导员来进行在职培训。对职业驾驶员的正式培训有以下三种类型:职业学校、公司培训计划、共同效应。

    一些公司,特别是公共汽车公司,只通过它们自己的培训计划来对驾驶员进行培训。一些公司也会对可能成为驾驶员的人员进行测试。

    许多职业驾驶员都是通过参加驾驶学校的职业培训同时通过公司的驾驶培训计划对技能进行扩充来掌握驾驶商用车辆的技术。

    三、 教练员培训要求

    在发达国家,目前存在一种增加对教练员进行培训的趋势,尤其是在那些采用分等级发放驾驶证计划的地区。

    德国——国家教练员计划。教练员的培训为期5到8个月,并且应在被正式认可的培训机构中进行。应试者首先应具备的条件是:年龄为23岁;在个性上与职业智力、体能相称;完成了中学教育,并且在公认的学科上经过职业培训;拥有车辆级的驾驶执照;具有驾驶该级别车辆的足够的经验。然后必须通过由国家考试部门执行的考核(书面、口头和实习——包括道路上的车辆控制技能和教学技能)。

    基本资格课程所涵盖的学科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原则、交通规则和道路危险性、法律方面的内容、机动车辆技术、环境保护、节能驾驶技术、课程规划、教学实习、安全和有技巧的驾驶技术、职业的法律内容。

    瑞典——证书的推荐增强计划。目前在瑞典,这样的教学行为将培养出更加合格的教师。

    美国——致力于恢复二级培训后的培训计划。美国对驾驶员教育的复兴,特别是作为分等级发放驾驶证体系的一部分,已经增加了对驾驶员教育教师的需求。

    国家指导性驾驶员教师培训计划所提议使用的课程大纲,设立了三种课程:驾驶任务、车内指导技术和教室指导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