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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等西方国家如何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

2009-03-27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越来越普遍。很多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及氧化等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以及废弃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2005年3月29日晚,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淮安段发生的35t槽罐车液氯泄漏事故就是一例。该事故导致周边村镇27人死亡,285人中毒。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上,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非常值得我国学习借鉴。

  美国加强危化品风险预测和预防

  美国化学安全和危害调查署,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事故调查统计。依据美国化学安全和危害调查署(CBS)的报告,在1987~1996年10年内,美国大约有605000次危险化学品的伤害事故,而实际情况可能会更多。也就是说平均每年大约有60000起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发生,每年导致2565人死亡和22949人受伤,其中死亡333人和受伤的9962人与固定设施装置有关。资料还显示,42%的事故发生在固定设施内,43%的事故的发生是在物料的传输过程中。设备的失效和人员的失误是造成事故的关键因素。    

  为防止事故的继续发生,对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和装置,必须执行风险管理计划条例。如果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含有的危险有害物质多于140磅,那么必须执行RMPs。RMPs详细描述了关于化学物质的释放和活性的详细信息,并由此可以防止化学事故的发生以及应对紧急情况。风险管理计划条例主要集中于防止化学物质的释放,降低由于有害化学物质暴露于社区的风险,同时将对环境的破坏后果减少到最低。风险管理计划条例需要对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进行识别,并分析这些化学物质对周围环社区的风险程度大小,以及对紧急情况的反应计划。这些信息都在风险管理计划条例中要进行描述。风险管理计划条例必须要包括如下内容:    

  事故原因分析,通过原因分析可以估计潜在的对社区环境的风险大小程度;   

  最近5年以来的危险化学品的意外释放的事故的历史记录;   

  相关的事故调查报告;    

  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概述;   

   对潜在的危险化学品意外释放或飞溅的应急反应计划(应急预案)。    

  对危险化学品的设备设施的管理,分为3个安全状态层次。因为不是所有的设备设施都会危及人的生命。在风险管理计划条例中将分为3个层次,依据过程中的危害范围和设备设施的事故历史记录。每一个安全水平级对应这不同的安全措施。    

  第一个安全水平级代表了设备设施中的危险化学品一旦释放对周围环境或社区的危害是最低的水平。一个设施或设备被界定为第一安全水平级则应满足:    

  在最近5年内应没有对周围环境和社区造成危害的泄漏事故的发生;   

  在最坏的情景状态下泄漏时对周围的人员没有影响。由于该水平级的设备设施,其危险性比较低,对社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比较小,与此对其可进行较少的危害评估,预防,以及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该水平级的应急响应预案必须与现场的应急预案向一致。    

  第二安全水平级不像第一安全水平级那样比较合格,可以接受,也不像第三安全水平级那样具有非常大的危险性。第二安全水平级的设施设备主要依据高度危险化学物质过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安全水平级的设备设施,具有最大的危险危害性,必须严格的一步步的对工艺过程、设备进行危害分析,以便于确认在什么地方危险化学品容易泄漏发生事故。    

  人的失误和机械故障是主要的造成化学品飞溅和泄漏的原因(通过分析1987~1996年美国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预防应当确定问题的所在并解决他们。可以采取以下安全措施来降低风险,并减少事故的发生:    

  对操作员工的培训,可以降低事故的发生。大多数的事故的发生是     由于不安全的状态或不安全的行为。合适的培训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次数。风险管理计划条例中要求要对操作员工以及相关人员进行适当的安全培训;    

  保持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完整有效性可以降低风险,使风险程度可以 降低;   

  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可以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减少危险提高安全性。 

  英国加强危化品规划管理

  英国化学品的管理部门主要由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健康与安全执行局、环境署等十几个机构组成,在化学品的不同生命阶段扮演着不同的管理角色。英国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主要特色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规划管理。对于危险化学品规划的承诺是力争实现4个目标:有效保护环境; 谨慎使用自然资源; 保持经济快速稳定增长;充分就业。    

  对危化品规划管理的目的:    

  尽可能的界定那些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可以造成不可承受风险的化学品;    

  尽可能减少那些在日常生活必须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所造成的风险,从而保护人类健康与环境,取得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使得大家都可以获得有关于危险化学品造成环境和健康风险的全面信息;    

  维持和提高化工企业的竞争能力。

  危险化学品规划的范围:    

  市场上可获得的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所造成的风险;  

  危险化学品的商业生产和使用;    

  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相关的控制措施;    

  加快对化学品所造成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的措施。  其中,化学品规划不考虑下面的情况:暴露于工作场所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重大危险源;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增加的化学品;化学品释放到环境中的控制措施; 一个国家的化学品规划,常受到许多国际协议的影响。英国的化学品政策受到许多国际协议的影响。英国积极参加许多国际活动,都是为了实现她对化学品规划的承诺。    

  联合国推动了全球范围内许多事情的合作,包括在化学品领域。在化学品管理方面,英国的规划涉及到好几个联合国协议。 在制定化学品规划时应该遵循的指导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充分利用可以获得的可靠信息;生成相关信息,采用均衡原则;使当局可以获得信息; 避免复杂问题;尽量减少对动物进行实验;与协调当局紧密合作。

  加拿大加强化学品管理与立法

  根据加拿大政府统计,每 4 个加拿大人中就有 1 人接触过危险化学品,每年因工作场所接触危险品造成的经济损失达 6 亿元之多。严重的安全卫生问题引起了加拿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预防和监控化学品对人类产生的危害已成为加拿大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1979 年 1 月,联邦、省和地方劳工立法委员会根据为使工人、雇主遵守有关危险物品的法规,需要从供货商获得统一信息这一前提,提出了需要标准化的危险物品信息系统。经过近十年的工作,1987 年由工业、劳工和联邦3方起草了联邦“工作场所有害物质信息法”(即WHMIS)。为实施 WHMIS 法,加拿大修订了《危险产品法》(HPA)和其它法规。同时,省和地方政府也修订了本地的“职业安全卫生法”,使WHMIS法能在工作场所实施。

  加拿大化学品安全管理法令体系由联邦和省的法令组成。联邦法律主要有以下5部:危害物品法令;危害物品管理条例;危害物品成份报告条例;危害物品资料审核法令;危害物品资料审核条例。

  危害物品法令和危害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化学品销售单位或进口危险化学品单位,必须为使用化学品者提供符合标准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和MSDS。

  危害物品成份报告条例列出1736种有害化学品。只要一种化学品物质的有害成份是1736种有害化学品之一,并且超过所列规定的浓度,销售单位或进口化学品单位就必须将该种化学品视为有害化学品,并提供符合标准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和MSDS。  

  安大略省两大法令

  安大略省劳工安全卫生法。该法规定雇主必须向危害物品销售商获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和MSDS,并负责劳工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安大略省WHMIS条例。该条例规定有关雇主获取化学品安全标答和MSDS,以及提供劳工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的细则。  

  WHMIS法令的执行

  执行WHMIS法令由各省劳工安全监察员负责。如果发现违反WHMIS法令的,检察员可以命令雇主在指定时间内改正,以期达到WHMIS法令制定的标准。此外,检察员也有权力制止雇主使用某一有害化学品。

  联邦WHMIS法令的执行工作主要是检查销售商是否提供了有害化学品安全标签和MSDS,其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标准,如果查到违反联邦WHMIS法令的,销售商可以有3种选择:从市场撤回产品,在改正有害化学品安全标签和MSDS前,停止销售该产品;追回已销售的产品,然后改正标签和MSDS;销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