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县安监局:
大堡煤矿根据《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树立“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同样也不能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的职业健康意识,按照方案部署开展了各项治理活动,通过治理活动提高了项目职业健康危害治理水平。现将专项行动总结如下:
一、 职业危害的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建立、落实情况
我矿制定了《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对采、掘等易接触粉尘、高毒及其他有害物质的特殊工种,根据各自的作业特点编制有操作规程,采用湿式打眼、洒水和喷雾防尘、合理通风与个人防尘相结合。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及时消除或控制有害物质对作业人员的伤害,保护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 成立职业病预防领导小组
我矿成立了煤矿矿山职业病预防领导小组。任命办公室一名人员为预防治理主任;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一通三防”科长与安全副矿长及安全员组成。
预防领导小组对新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时,同时对职业健康危害注意事项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经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场作业;对采煤工、掘进工等接触粉尘工种人员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及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
三、 专业机构检测
我矿委托四川鸿进达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日常监测。根据检测报告制定相应的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健康,并按规定进行申报。
四、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使用、维护、以及劳动用品的发放和投入情况
我矿采购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针对掘进工、采煤工等与粉尘接触的人员按照要求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并有专职安全员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专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
掘进现场配置水管,进行湿式打眼、消除粉尘;在井下作业时采取通风防尘措施排除粉尘,保证工人有足够的新鲜空气;对于作业空间狭小,粉尘浓度高的,作业人员都配置有防尘口罩。井下作业人员定期发放加厚胶质手套等劳动用品,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定期检查维护、更换。同时,我矿还配备了专管人员5名,专职做好防尘工作。
初步统计,我矿个人防尘费用为4000元/年、防尘设备设施投入共计20余万元、专业机构检测费用为30000元/年、职业健康体检费用为50000元/年、专管人员工资为120000元/年。
五、 职业健康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管情况
我矿在3月份组织从业人员160余人次进行在岗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情况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隐瞒或者欺骗从业人员。我矿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针对本次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治理,我矿在职业危害防治水平上得到了提升,在以后的工作管理过程中将继续进行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工作,使从业人员在施工中的健康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峨边大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堡煤矿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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