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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安全大检查的总结

2022-03-03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有效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遂市安办《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市安办〔2013〕71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系统实际,充分发挥监管职能,认真组织实施,在国庆节期间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涉及安全的市场主体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好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安委会要求,结合本局职能重点对危化品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网吧、烟花爆竹、娱乐场所、运输业企业等无证照经营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制定排查方案,要求各分局、区县局充分认识到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按照工商职能,对照重点,摸清底数,逐户过堂,掌握标准要求,落实监管措施。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属地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意识,明确各区域监管人员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直接责任人。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好监管工作职责

  加强对危化品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网吧、烟花爆竹等单位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摸底,重点清查无照经营、有照无证经营、证照逾期经营、超范围经营、证照不符经营,对违法经营的市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留监管的死角。此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我局共检查了各类市场主体392户,共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车辆80余台次,检查危险品经营户145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48户,限期整改8户,对销售过期烟花爆竹的12户经营者依法进行了处理,对无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均已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整改安全隐患35条。

  三、强化痕迹管理,确保安全监管大检查工作效果。

  我局要求各分局、区县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处理。结合现场管理的要求,按规定内容和格式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巡查表、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函告书等,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必要时对行政执法的过程进行拍照、录像和录音,留下监管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