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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2022-03-03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综治维稳委的具体帮助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共易门县委 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先进平安县”暨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易发〔2009〕12号),以“抓创建、保平安、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搞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我线社会环境综合治理,提高平安创建工作实效,我局把综合法治、平安法治建设同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结合我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环保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确保职责清楚,责任明确。认真研究制定了我局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规范预防、监督工作机制,在我局营造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措施管理
        1、开展学习。积极组织干部在全局通过开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行政许可法》在局内开展普法学习。
        2、注重宣传。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了解,我局结合纪念“4·22”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广泛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共发放材料1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10余人次。以“环保宣传进万家”活动为主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宣传环保知识。
        3、落实制度。我局始终把抓反腐倡廉作为全局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局内实际,强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后制定了执法“五不准规定”、“责任追究制度”、“文明用语”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共计17项。把各股室的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执法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公示上墙,既方便群众和来访人员办事,又便于群众监督,使广大干部在工作中切实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律”。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扎实推进。
        1、强化监管,认真组织各类专项检查行动。为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全年开展了“两会”期间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放射源清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强了中高考噪声监管工作。以省市重点控制企业、涉及尾矿库企业、限期治理企业、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为重点,加大现场监察频次,及时、有效地防治和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建设项目等99家,出动现场监察980人次,共做现场监察记录320份,发出限期整改通知18份。其中开展夜间现场排查和监察10次,节假日巡查6次,检查工矿企业和文化娱乐场所60余家。同时对云南易门亿丰炉料有限公司等41个新、改、扩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和项目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加大监察力度,有效促进了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正常运转率达95%以上。对大椿树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严重的7家碎砂个体企业进行了搬迁;对云南易门云鼎钛化学有限公司实施了停产治理;报请县政府对易门铜业有限公司实施了限期治理,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保障了县域环境安全。
        2、统筹兼顾,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服务。在项目审批中我们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审批改、扩、新建项目过程中,坚持“先环评后审批”制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增强了环保审批为“县委政府项目带动发展战略”服务的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全力推进环保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从加强环评能力建设入手,强化环评管理统一审批职能,有效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健全了从建设项目申报、环评等级的确定、环评文本的预审或评审、审批等规范程序,提高了环保项目审批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9个,否决选址不当或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6个,限期补办手续的建设项目3个,环评执行率达到了100%,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3、以人为本,信访、提案办理扎实有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环境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2009年,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首先保证畅通信访渠道。以环保“12369”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公开受理群众的环境投诉,解决环境纠纷。坚持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把群众的来信来访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县信访部门交办的案件58件,其中县人大、政协交办件6件,投诉案件处理率为100%。共调查协调解决污染纠纷8件,共协调赔偿污染损失达12.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4、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09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以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重点,与全县普法工作协调推进,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知识,安排专人参与完成了县级普法骨干培训班和全县7个乡镇的普法授课任务。
        一年来,环保局在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管辖区域内没有出现一起因审批不当引起公众群访,环境信访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坚决杜绝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为“抓创建、保平安、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易门县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